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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东莞市教师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的通知
  • 2021-06-09 10:38:47
  •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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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园区、镇(街道)教育管理中心,市直属学校:

  为贯彻落实《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和《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等文件精神,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广东省教育“双融双创” 2021年教师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的通知》的部署,结合我市打造“品质教育”、深入推进“智慧教育”的要求,开展我市2021年教师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以下简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作品报送截止时间:全国项目8月1日前报送;省特色项目9月15日前报送,其中参加省特色项目“数字教材应用培训课程”、“科创类跨学科学习课程”的老师请于8月1日前提交建课申请表。

  二、活动项目及对象

一级分类

二级分类

项目名称

面向对象

全国项目

(具体要求见附件3、4)

基础教育

课件

普通中小学(含幼儿园、特殊教育)以及相关教育部门工作者

微课

融合创新应用教学案例

教师网络空间应用案例

普通中小学(不含幼儿园、特殊教育)以及相关教育部门工作者

中等职业教育

课件

中等职业学校

(本项目可同时参加市级交流活动和全国交流活动,全国交流活动请根据附件4有关要求直接参加)

微课

信息化教学课程案例

职业岗位核心能力线上精品课资源

省级项目

(具体要求见附件3)

“数字教材”创新应用

数字教材教学应用课例

义务教育阶段普通中小学(含特殊教育)以及相关教育部门工作者

数字教材教学应用培训课程

创新实践共同体

信息化教学创新实践共同体典型案例

普通中小学(含幼儿园、特殊教育)、中等职业学校以及相关教育部门工作者

科创教育

科创类跨学科学习课程

  三、项目报送

  (一)报送名额

  1.镇街学校、幼儿园

  以镇街为单位组织报送,每镇限额报送,其中课件50件、微课50件、融合创新应用教学案例30件、教师网络空间应用案例20件、数字教材教学应用课例30件、数字教材教学应用培训课程20件、信息化教学创新实践共同体典型案例10件、科创类跨学科学习课程10件,项目之间数量不可调整。

  2.直属学校、幼儿园

  以学校为单位报送,其中课件15件、微课15件、融合创新应用教学案例10件、教师网络空间应用案例10件、数字教材教学应用课例5件、数字教材教学应用培训课程5件、信息化教学创新实践共同体典型案例5件、科创类跨学科学习课程5件,项目之间数量不可调整。

  3.中职学校

  以学校为单位报送,其中课件15件、微课15件、信息化教学课程案例10件、职业岗位核心能力线上精品课资源10件、信息化教学创新实践共同体典型案例5件、科创类跨学科学习课程5件,项目之间数量不可调整。

  4.特殊教育

  以学校为单位报送,为鼓励特殊教育,今年特殊教育组别不限名额。

  (二)奖项设置

  每个项目设置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根据各单位活动组织情况确定“优秀组织单位”和“先进个人”表彰名单。

  (三)报送方式

  各负责人将作品文件按作品报送要求打包上报(详见附件1)。市里评比后,再组织将优秀作品推送到省平台。

  四、其他说明

  我市将针对本次活动开展线上培训,培训时间另行通知,活动交流qq群:491164880。活动相关指导视频也将在莞易学云学堂《2021年东莞市教师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课程中持续更新,请扫描以下二维码报名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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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1:东莞市教师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作品报送要求.docx

  附件2:东莞市教师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作品汇总表.xls

  附件3: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广东省教育“双融双创2021年教师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的通知.zip

  附件4:中央电化教育馆关于发布第二十五届全国教师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指南的通知.zip



东莞市教育局

2021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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