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和《行政许可法》等有关规定,依申请,经审查拟核准东莞市石碣碣识学校变更举办者和法定代表人,现予以公示。
一、学校举办者由“东莞市石碣镇刘屋甲塘股份经济合作社”变更为“潘旦、陆仲明”。
二、学校法定代表人由“刘志钊”变更为“潘旦”。
公示时间为2022年7月15日至2022年7月25日,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对上述变更存在异议,可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扫描件)的方式实名反映。我们将对有关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反映人保密。
通信地址:东莞市东城街道八一路市机关二号大院市教育局7号楼602室
联系电话:0769-23126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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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教育局
2022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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