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在莞高校,各园区、镇(街)教育管理中心,各市直属学校、市属幼儿园:
现将《2021年东莞市“最美教师”推选活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教育局 东莞市精神文明建设
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4月29日
2021年东莞市“最美教师”推选活动工作方案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大力弘扬高尚师德和责任担当,推动东莞奋力打造“品质教育”,东莞市教育局与东莞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决定联合开展2021年东莞市“最美教师”推选活动。为做好相关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紧紧围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这条主线,围绕打造新时代“四有”好老师这一目标,通过开展“最美教师”推选活动,宣传优秀教师典型,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展现人民教师高尚师德和责任担当,营造浓厚的尊师重教社会氛围,引导全社会关心、支持教育事业;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推动广大教师不忘立德树人初心,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积极探索新时代教育教学方法,不断提升教书育人本领,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东莞奋力打造“品质教育”、建设教育现代化强市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主办单位
东莞市教育局
东莞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三、活动时间
2021年5月至9月
四、推荐原则
(一)坚持实事求是。要严把标准、认真审核、从优推荐。推荐人选的事迹一定要具有真实性、典型性、代表性,坚决杜绝弄虚作假现象,做到事迹过硬、可亲可信、可学可鉴。
(二)突出时代主题。要注重推荐在助力疫情防控、助推教育扶贫、推动思政教育、实施“五育并举”、打造东莞“品质教育”等方面具有突出贡献的先进典型,确保推选出的教师具有鲜明的时代特点,在全社会有较强的示范效应。
(三)注重基层一线。要侧重长期潜心育人、默默奉献、扎根基层、深耕教育教学岗位的教师,要向抗击疫情中奋战在线上线下教育一线的教师倾斜,确保推荐人选具有广泛的群众性,切实扩大推选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四)确保公平公开。要广泛宣传动员,吸引广大师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营造浓厚活动氛围。推选过程要公开透明,兼顾专家评价及公众投票,全程接受监督。
五、推荐范围
1.东莞市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特殊学校、普通中小学、中职学校和高校)具有教师资格并从事教育教学或科研工作的在岗专任教师。
2.近10年内发生过教育教学事故、曾受过学校纪律处分、有违反法律法规或违反师德行为者,不得作为推荐对象。
六、推荐标准
“最美教师”指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及教师职业道德的广大一线教师。他们美在坚守、美在热爱、美在善良、美在奉献、美在责任,用“最美”生动诠释热爱教育的思想境界,乐于助人、无私奉献的高尚品格,立足平凡、追求高尚的美好情怀,爱岗敬业、忠于职守的职业精神,展现出高尚的师德和当代东莞教师的精神风貌。具体“最美”类别标准如下:
1.有忠诚尽责之美: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自觉把党的教育方针贯彻到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全过程,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强烈的使命感,引导学生坚定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信念。
2.有自律立德之美:热爱教育事业,自觉守纪守法、立德树人,率先垂范、言传身教。关心学生健康成长,积极推动“五育并举”,开展“四史”教育、思政教育、劳动教育、道德教育、生命教育、科学教育,引导和帮助学生“扣好人生的第一粒扣子”。
3.有奉献坚守之美:坚守职业信仰,矢志讲台,淡泊名利,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甘为人梯。工作勤奋肯干,业绩突出。在疫情防控中,能立足岗位,奋战在抗击疫情和“停课不停学、不停教”两条战线上,能用心用情关心辅导防疫一线工作人员的子女,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4.有勤学善教之美:学识渊博,刻苦钻研,严谨笃学,理念先进,具有改革精神,善于创新教学方法,不断提升教学效果,教育教学效果显著。在疫情防控期间积极探索新的教育教学手段,善用学生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教学,确保教育教学质量。
5.有以生为友之美:关爱学生,以生为友。教育学生严而有格、严而有度、严而有恒、严而有方,公平公正对待每一个学生。积极关爱家庭困难学生、学习困难学生、特殊家庭学生、严重心理问题学生、随班就读残疾儿童等,帮助学生渡过难关,深受学生尊敬和爱戴。
6.有阳光悦纳之美:心理品质优良,有坚定的理想信念,有积极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有乐观开朗的阳光心态,有强烈的从教自豪感、幸福感,热爱生活、热爱家庭,热爱集体。与学生、家长和同事关系融洽,引导学生热爱生活、热爱学习、乐观向上,帮助学生健康成长。
七、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5月上旬)。市教育局协调市直及驻莞媒体、市内各大新媒体平台、市教育系统各大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对本次活动进行大力宣传。各园区、镇(街)教育管理中心、各学校要充分认识本次推选活动的重要意义,把活动作为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有效载体,精心组织策划,充分利用互联网等先进信息技术手段,开辟活动专栏,公布推荐途径,让师生和家长充分表达意见,积极营造推荐“最美”、学习“最美”、争做“最美”的舆论氛围,引导广大一线教师见贤思齐、创先争优。
(二)逐级推荐(5月)。各在莞高校、园区、镇(街)教育管理中心、市直属学校对照推荐标准,经逐级推荐、复查审核、社会公示等程序,择优推荐具有典型代表性、故事性、事迹突出的优秀教师。各园区、镇(街)推荐不超过3人(候选人须为不同学段,其中至少1人为民办学校教师),各在莞高校、各直属学校推荐不超过1人。市教育局将同时向全市发出“最美教师”故事征集令,向社会各界人士征集我市最美教师的教育故事,并从中择优确定推荐人选1-2人(如与基层推荐人选一致,则将其作为评选环节的重要参考)。
1.学校推荐。各校要广泛发动广大教职工、学生和家长,深入开展寻找身边“最美教师”故事。
(1)学校发出最美教师故事征集令,请广大校友、家长撰写“校友眼中的最美教师故事”“家长眼中的最美教师故事”,投稿到学校指定邮箱,并由学校安排人员进行筛选。
(2)学校以级组(或科组、专业部)为单位,组织每个老师讲述自己眼中的最美教师故事,再推荐出该级组(或科组、专业部)眼中的最美教师人选。高中阶段学校也可根据实际组织学生开展“讲述学生眼中的最美教师故事”活动。
(3)学校根据征集故事情况和级组推荐情况,召开全校教职工大会,由各级组(或科组、专业部)讲述本级组推荐的最美教师故事,以及安排人员讲述校友、家长眼中的最美教师故事,可通过文字、图片和视频展示被推荐人感人的教育教学经历及感人故事。然后,通过投票方式确定本校最具真实性、典型性、代表性的“最美教师”推荐人选,并按分配名额推荐人选参加上一层级“最美教师”推选活动。
2.园区、镇(街)教育管理中心推荐。各园区、镇(街)教育管理中心在组织好辖区内各学校“最美教师”推选活动的同时,要开展好本园区、镇(街)“最美教师”推选活动。要结合自身实际,注重创新做法,突出本园区、镇(街)特色,组织校方讲述本校“最美教师”故事、教师候选人讲述“最美教师”感悟等现场推选方式,推选出本园区、镇(街)“最美教师”,并按分配名额择优推荐参加市“最美教师”推选活动。
(三)组织评选(6月)。评选分初审、网络投票、现场展示评选三个环节。
1.初审(6月上旬)。市成立推选活动组委会,组织专家进行初审,通过材料审核,按高校、中职、中学、小学、幼儿园等不同学段择优确定20名东莞市“最美教师”候选人。组委会将对评选出的“最美教师”候选人纪检、执业、计生等情况进行审核。
2.网络投票(6月中旬)。20名“最美教师”候选人产生后,对候选人事迹进行集中宣传推介,在“东莞慧教育”公众号发布,由公众进行投票,投票结果作为现场展示评选的重要参考。
3.现场评选(6月下旬)。市推选活动组委会组建评审团,评审团成员由局领导和部分科室负责人、往届东莞市“最美教师”代表、校长代表、教师代表、家长代表、媒体代表等组成。评审团对20名候选人现场展示进行评选。现场展示内容:PPT候选人简介(1分钟)、候选人感人的教育教学经历或故事视频(3分钟)、候选人现场讲述对“最美教师”的理解和感悟(3分钟)。评审团通过现场打分,评选出10名东莞市“最美教师”。
4.公示。评选出的10名“最美教师”将在市教育局官网和所在单位同步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公示。
(四)宣传推介(7月—9月)。市教育局安排媒体集中采访拍摄,宣传报道“最美教师”故事。结合今年教师节相关活动,举办“最美教师”表彰活动。
八、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单位要把此项活动作为今年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重要抓手、弘扬高尚师德的有力举措、推进文明校园建设的重要内容,精心组织实施。各在莞高校,各园区、镇(街)教育管理中心,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此次推选活动,成立推选活动工作小组,制定推选活动实施方案,开展本单位“最美教师”推选活动。推荐人选需在园区、镇(街)门户网站和推荐人所在学校网站(或全校钉钉群、微信群、校园公示栏)公示5个工作日,推荐材料请按《推荐材料注意事项》(附件1)要求及时报送。为使推选工作顺利开展,我局建立了“2021年东莞市‘最美教师’推选工作”钉钉工作群,请各在莞高校,各园区、镇(街)教育管理中心,各直属学校安排一位工作人员扫描工作群二维码(附件2)加入工作群。
(二)积极培育,强化激励。要通过推选“最美教师”活动,引导广大教师跟着学、照着做,形成“点燃一盏灯,照亮一大片”的效应,促进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不断提升,打造新时代“四有”好老师,推进东莞“品质教育”建设。市教育局对入围的20名“最美教师”候选人认定为东莞市优秀教师。各学校应酌情对各级“最美教师”在岗位竞聘、评优评先、绩效分配等方面予以加分。
(三)广泛宣传,营造气氛。各在莞高校,各园区、镇(街)教育管理中心,各直属学校要把宣传报道贯穿活动始终,充分运用好官网、微信微博、社交媒体、视频网站、手机客户端等传播平台,利用学校宣传阵地,讲好“最美教师”的感人故事,展示“最美教师”的风采,形成上下联动、层层呼应的宣传声势,在全社会营造遵师重教的浓厚氛围。
附件:
1.推荐材料注意事项
2.“2021年东莞市‘最美教师’推选工作”钉钉群二维码
附件1
推荐材料注意事项
各在莞高校,各园区、镇(街)教育管理中心,各直属学校在确定最终推荐名单后,按照要求提交以下材料:
1.《2021年东莞市“最美教师”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1-2)。其中,“推荐类别”栏请明确填写所属“最美的类别”,主要事迹要求内容真实感人、表述准确贴切、条理清晰分明,500字以内。汇总表需提交可修改电子版和加盖公章扫描件,以“单位+汇总表”命名。
2.《2021年东莞市“最美教师”推荐表》(附件1-3)。其中,“推荐类别”栏请明确填写所属“最美的类别”。推荐表需提交可修改电子版和加盖公章扫描件,以“单位+姓名+推荐表”命名。
3.在填写推荐表主要事迹的基础上,另附2000字以内详细事迹材料,材料要求按照《候选人事迹材料报送规范》(详见附件1-1)撰写。事迹材料以“单位+姓名+简要事迹”命名,提交可修改电子版。
4.被推荐人近期一寸蓝底或红底免冠正面彩照1张、日常工作照2张(电子版格式为JPEG图像,一寸免冠彩照不小于1.5M,日常工作照不小于3M),以“单位+姓名+照片”命名。
5.《2021年东莞市“最美教师”推选活动联络人回执》(附件1-4)
以上材料请各单位把关后,材料2-4以“镇街+学校+姓名”命名,所有材料以镇街、高校、直属学校为单位打包(以“镇街(学校)+‘最美教师’推荐材料”命名),于5月31日前报送至市教育局人事科邮箱(联系人:卢彦华,联系电话:0769-23126007,邮箱:jyjrskzc@dg.gov.cn。)
附件:1-1.候选人事迹材料报送规范
1-2.2021年东莞市“最美教师”推荐人选汇总表
1-3.2021年东莞市“最美教师”推荐表
1-4.2021年东莞市“最美教师”推选活动联络人回执
附件下载:关于印发《2021年东莞市“最美教师”推选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