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庆祝第39个教师节,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增强广大教师、教育工作者的荣誉感和责任感,促进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为奋力打造“品质教育”、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建设教育现代化强市、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作出更大贡献,吸引更多优秀的人才投身教育事业,根据《关于推荐认定2023年东莞市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的通知》要求,经评选,拟认定一批东莞市优秀教育工作者、东莞市优秀班主任(辅导员)、东莞市优秀教师(名单见附件)。
现对拟认定人选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8月31日至2023年9月6日。公示期内,如对上述人选有不同意见,可以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东莞市教育局人事科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不签署真实姓名,以及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一律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东莞市教育局人事科
联系电话:0769-21682740、23660987
通讯地址:东莞市东城街道八一路1号
邮政编码:523125
附件:2023年东莞市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辅导员)、优秀教育工作者拟认定名单.pdf
东莞市教育局
2023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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