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园区、镇(街)宣教文体局(教育局),各初级中学,各有关普通高中: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特长生招生录取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努力形成多渠道升学、多样化成才的普通高中办学模式,鼓励支持办好特色普通高中,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推进学生特长培养模式多样化,促进学生全面而富有个性的发展,培养各类专门人才,满足特长学生的发展需要,今年我市23所普通高中招收体育、艺术、信息技术、科技类特长生(招生计划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类别
特长生招生类别分为体育类、艺术类、信息技术类和科技类等四个类别。各个类别的具体招生项目如下:
(一)体育类:经批准的国家、省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的相应项目,或市教育局规划的联合办运动队的项目,或代表东莞市组队参加国家、省体育比赛的项目,具体包括篮球、足球、排球、健美操、乒乓球、羽毛球、武术、游泳、田径及经批准的其它项目。
(二)艺术类:包括美术、声乐、器乐、舞蹈。
(三)信息技术类:不区分具体招生项目。
(四)科技类:科技创新、电脑机器人、航空航天模型。
二、考试组织方式
体育类特长生由招生学校自行制订报名办法、考试办法等并报市中招办核准,招生学校按要求自行组织本校各招生项目的专业考试工作,并由市中招办依据特长生录取原则统一组织录取。
艺术类、信息技术类特长生由市中招办举行全市统一考试,并由市中招办依据特长生录取原则统一组织录取。
科技类特长生采用“统考+校考”考试方式。“统考”采用笔试考试方式,主要考察学生的基本科技素养,由市中招办统一组织;“校考”由各招生学校分别组织,考试形式、考试办法由各学校结合自身特点自行制订并报市中招办核准,由市中招办依据特长生录取原则统一组织录取。
三、招生项目、报考资格及报考流程、考试及录取方式
本市户籍考生及符合我市普通高中报考资格条件的随迁子女考生,根据以下各类特长生招生项目、报考资格及报考流程进行报考:
(一)体育类
1.招生项目
招生学校经认定可以招收的体育项目。
2.报考资格
考生应符合下列A类或B类资格,并满足所报考学校招生简章所列出的其他条件。
(1)A类资格
①田径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I.在初中阶段获得国家三级运动员以上等级证书(含三级);II.在初中阶段参加由教育(含东莞市中小学体育艺术联合会)或体育行政部门主办市级以上比赛中成绩达到国家三级运动员等级标准;III.参加由教育(含东莞市中小学体育艺术联合会)或体育部门主办的市级以上比赛中获前八名。
②游泳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I.在初中阶段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等级证书(含二级);II.在初中阶段参加由教育或体育行政部门主办省级以上比赛中成绩达到国家二级运动员等级标准;III.参加由教育或体育部门主办的省级以上比赛中获前八名;IV. 在初中阶段参加由教育或体育部门主办的市级比赛中获前四名。
③武术、健美操、乒乓球、羽毛球、足球、篮球及经批准的其它项目。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I.在初中阶段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等级证书(含二级);II.在初中阶段参加由教育或体育部门主办的省级以上比赛中获前八名;III.在初中阶段参加由教育或体育部门主办的市级比赛中获前四名。
(2)B类资格
①田径
符合以下条件:在初中阶段参加教育或体育行政部门主办的市级以上比赛中比赛成绩排在九~十六名。
②游泳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I.在初中阶段获得国家三级运动员等级证书;II.在初中阶段参加教育或体育行政部门主办的市级比赛中运动成绩达到国家三级运动员等级标准。
武术、健美操、乒乓球、羽毛球、足球、篮球及经批准的其它项目。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I.在初中阶段获得国家三级运动员证书;II.在初中阶段参加由教育或体育部门主办的市级比赛中获前八名。
3.报考流程
具有报考资格的考生,先按报考类别填写好《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交在读学校。在读学校根据报考条件审查考生的报考资格,审查后在《报名登记表》中“在读学校审查意见”栏加具“是否同意报考”意见后交回考生。考生带备《报名登记表》、报考资料复印件、户口簿或身份证复印件,于招生学校指定时间内自行到招生学校报名。具体报名时间及工作安排见招生学校网站公布的“招生简章”。招生学校审核同意后,安排考生参加学校自行组织的特长生考试。
每位考生最多可以申报并参加两所学校的体育特长生招生考试。申报两所学校的,必须为同一招生类别的同一招生项目,不能跨招生类别和招生项目申报(如某考生,可以同时申报东莞高级中学体育类别的足球招生项目和麻涌中学体育类别的足球招生项目,但不能同时申报东莞高级中学体育类别的足球招生项目和麻涌中学体育类别的田径招生项目)。每位考生特长生项目不可兼报,每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项目参加测试,选择多项测试的,视为弃权。网上报名的学校和招生项目必须与市中招办审核同意的学校和招生项目一致,不一致的,视为弃权。
4.考试方式
体育类特长生由招生学校自行制订报名办法、考试办法等并报市中招办核准,招生学校按要求自行组织本校各招生项目的专业考试工作,并由市中招办依据特长生录取原则统一组织录取。具体测试内容、评分标准、注意事项等见招生学校网站公布的“招生简章”。考生参加学校组织的体育类特长生考试,考试后由招生学校公布考生的特长生考试成绩。体育类特长生考试成绩由招生学校上报,具体上报时间及方式另行通知。
5.填报志愿及录取方式
填报志愿时,考生可在提前批填报已参加考试的招生学校志愿,考生最多可填报两个志愿。录取时,分别划定各所招生学校不同报考类别的学业考试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对达到学业考试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和特长生考试成绩达到60分或以上的特长生,再按其志愿顺序、特长生考试成绩、招生学校的招生名额依次择优进行录取。录取实行志愿优先原则,先录取第一志愿,第一志愿录取人数不足时,再录取第二志愿。已被提前批志愿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下一批次录取。未被提前批志愿录取的考生,则自动转到下一批次录取。
被录取的特长生,高中阶段只能就读相应的专业班。
6.学业考试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划定办法
对于获得体育类特长生A类资格的本市户籍考生,在六大校录取时,其学业考试成绩总分原则上不低于500分;在除六大校外其他学校录取时,其学业考试成绩总分原则上不低于300分。对于获得体育类特长生B类资格的本市户籍考生,在六大校录取时,其学业考试成绩总分原则上不低于600分;在除六大校外其他学校录取时,其学业考试成绩总分原则上不低于400分。
对于获得体育类特长生A类资格的随迁子女考生,在六大校录取时,其学业考试成绩总分原则上不低于550分;在除六大校外其他学校录取时,其学业考试成绩总分原则上不低于350分。对于获得体育类特长生B类资格的随迁子女考生,在六大校录取时,其学业考试成绩总分原则上不低于650分;在除六大校外其他学校录取时,其学业考试成绩总分原则上不低于450分。
(二)艺术类、信息技术类、科技类
1.招生项目
包括艺术类(含美术、声乐、器乐、舞蹈)、信息技术类、科技类(包括科技创新、电脑机器人、航空航天模型)。
2.报考资格
(1)艺术类
在初中阶段获市、镇街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市直属学校校级以上竞赛奖励者。
(2)信息技术类
在初中阶段获全国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联赛(NOIP)初赛市三等奖或复赛广东赛区三等奖以上者;获广东省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决赛省三等奖以上者;获广东省信息学奥林匹克重点中学邀请赛省三等奖以上者。
(3)科技类
初中阶段,在市级教育部门主办的科技类竞赛或对应的省级比赛中获得相应奖励的考生,具体要求如下:
①科技创新类:获得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市二等奖及以上,或成功申请国家专利的。
②电脑机器人类:获得市中小学电脑机器人竞赛市一等奖或省中小学电脑机器人活动(实体类、虚拟类)省二等奖及以上者。
③航空航天模型类:获得市中小学航空航天模型比赛市一等奖者,或获得全国青少年航空航天模型锦标赛遥控类项目个人前八名或团体前六名者。
原则上,考生所取得上述各类奖项应为考生参加学籍所在地市、省教育部门所承办的相关比赛中获得;若取得外市或外省教育部门举办比赛相应奖项的,应为考生在当地就读期间获得的,并同时提供转学相关证明材料。
3.考试方式
(1)艺术类特长生、信息技术类特长生由市中招办举行全市统一考试,并由市中招办依据特长生录取原则统一组织录取。
(2)科技类特长生采用“统考+校考”考试方式。统考、校考成绩满分均为100分,按照“统考*30%+校考*70%”合成最终科技类特长生总分,由市中招办依据特长生录取原则统一组织录取。“统考”考试形式为笔试,主要考察学生的基本科技素养,由市中招办统一组织,市中招办考试后公布成绩至考生本人;“校考”具体考试内容、评分标准、注意事项等由各学校自行确定,考试由各学校自行组织,考试章程于考前并报市中招办核准后在各招生学校网站公布。考生参加所在学校组织的科技类特长生“校考”,科技类特长生“校考”考试成绩由招生学校考后公布至应考考生并上报至市中招办,具体上报时间及方式另行通知。
全市统一组织的艺术类、科技类特长生统考考试时间为5月15日,上午8:30开始,时间约半天~一天(各类型考试具体考试时间视报名考试人数而定),考试地点为东莞市第六高级中学(地址:寮步镇文昌路6号,松山湖大道旁)。信息技术类特长生考试时间为5月14日上午8:30开始,时间半天,考试地点为东莞市第六高级中学(地址:寮步镇文昌路6号,松山湖大道旁)。各初中学校应按项目类别分别指派一名教师作为领队,并统一组织考生提前30分钟到达指定考试地点报到。考试后公布考生的特长生考试成绩。艺术类、信息技术类特长生的考试程序、内容及评分标准见附件。
4.报考流程
具有艺术类、信息技术、科技类特长生报考资格的考生,先按报考类别填写好相应《报名登记表》交在读学校,报考科技类特长生的考生,在《报名登记表》中应填报意向报考的两间招生学校,并按照所填志愿按时参加报考学校所组织的“校考”。在读学校根据报考条件审查考生的报考资格,审查后在《报名登记表》中“在读学校审查意见”栏加具“是否同意报考”意见。在读学校收齐考生的《报名登记表》后,将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分报考类别填写好《获推荐资格考生汇总表》,连同考生的《报名登记表》、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或身份证复印件,于5月9日前上交到市中招办。市中招办审核同意后,安排考生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特长生考试。
每位考生最多可以申报两所学校的特长生。申报两所学校的,必须为同一招生类别的同一招生项目,不能跨招生类别和招生项目申报(如某考生,可以同时申报东莞高级中学艺术类别的美术招生项目和麻涌中学艺术类别的美术招生项目,但不能同时申报东莞高级中学艺术类别的美术招生项目和麻涌中学艺术类别的音乐(声乐)招生项目)。每位考生特长生项目不可兼报,每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项目参加测试,选择多项测试的,视为弃权。网上报名的学校和招生项目必须与市中招办审核同意的学校和招生项目一致,不一致的,视为弃权。
5.填报志愿及录取
填报志愿时,考生可在提前批填报已参加考试的招生学校志愿,考生最多可填报两个志愿。录取时,分别划定各所招生学校不同报考类别的学业考试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对达到学业考试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和特长生考试成绩达到60分或以上的特长生,再按其志愿顺序、特长生考试成绩、招生学校的招生名额依次择优进行录取。录取实行志愿优先原则,先录取第一志愿,第一志愿录取人数不足时,再录取第二志愿。已被提前批志愿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下一批次录取。未被提前批志愿录取的考生,则自动转到下一批次录取。
被录取的特长生,高中阶段只能就读相应的专业班。
6.学业考试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划定办法
对于获得艺术类、信息技术类、科技类特长生报考资格的本市户籍考生,在六大校录取时,其学业考试成绩总分原则上不低于600分;在除六大校外其他学校录取时,其学业考试成绩总分原则上不低于480分。
对于获得艺术类、信息技术、科技类特长生报考资格的随迁子女考生,在六大校录取时,其学业考试成绩总分原则上不低于650分;在除六大校外其他学校录取时,其学业考试成绩总分原则上不低于530分。
四、保障措施
市教育局成立中考特长生考试领导小组,由基础教育和信息化科、纪检监察室、德育和体卫艺科、招考办、教研室及有关科室人员组成,对有关工作进行统筹、协调、指导和监督。
学生、家长、教师和广大社会人士对特长生资格考试中认为不公平、不公正的现象和行为,存在异议的,可向市教育局中招办反映,中招办应及时受理和反馈。
附件: 1.东莞市2019年中招特长生招生计划表2019年特长生招生计划表
2.东莞市2019年特长生资格考试汇总表
3.1体育特长生资格考试报名登记表
3.2艺术特长生资格考试报名登记表(美术类)
3.3艺术特长生资格考试报名登记表
(声乐、器乐、 舞蹈类)
3.4信息技术特长生资格考试报名登记表
3.5科技类特长生资格考试报名登记表
4.1特长生考试程序、内容及评分标准(美术类)
4.2特长生考试程序、内容及评分标准
(声乐、器乐、舞蹈类)
4.3特长生考试程序、内容及评分标准(信息技术类)
4.4科技类特长生统考笔试考试须知
东莞市中招办
2019年4月12日
(联系人:邓聪,联系电话:28330813)
附件2
东莞市2019年特长生考试获推荐
资格考生汇总表
学校: (盖章)报考类别:
序号 |
准考证号 |
姓名 |
性别 |
报考项目 |
具体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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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报考类别分体育类、美术类、声乐类、器乐类、舞蹈类和信息技术类。
2.相应的报考项目见招生计划表。
3.报考田径的考生,请在“具体项目”中注明,如:100米跑、跳高、跳远等;报考器乐的考生,请在“具体项目”中注明演奏的具体乐器。
4.请按报考的不同报考类别汇总,考生的报名资料整理后附在后面以便审查。
附件3.1
体育特长生报名登记表
学校: 准考证号: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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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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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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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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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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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高(c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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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重(k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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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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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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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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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成绩、名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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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动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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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阶段主要运动经历、参加比赛成绩名次 |
运动会名称 |
比赛时间、地点 |
运动成绩 |
名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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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读学校报考 资格审查意见 |
年 月 日(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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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学校意见 |
测试成绩及名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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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获得的报考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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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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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2
艺术特长生资格考试报名登记表(美术类)
准考证号:
学 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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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
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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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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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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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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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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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经历和获奖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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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读学校审查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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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招办资格审查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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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3
艺术特长生资格考试报名登记表
(声乐、器乐、舞蹈类)
准考证号:
学 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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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
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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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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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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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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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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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类型 |
声乐类□ |
演唱曲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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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演 时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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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乐类□ |
演奏 乐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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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奏 曲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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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演 时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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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类□ |
舞蹈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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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演 时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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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经历和获奖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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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读学校审查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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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招办审查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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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请在相应的报考类型后打“√”,并填写相应内容
附件3.4
信息技术特长生资格考试报名登记表
准考证号: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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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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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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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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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 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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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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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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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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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竞赛获奖最高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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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赛项目 名称和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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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阶段主要参赛经历、参赛获奖成绩 |
竞赛项目名称 |
比赛时间、地点 |
获奖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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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读学校审查意见 |
日期: (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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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招办资格审查意见 |
日期: (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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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5
科技特长生资格考试报名登记表
初中毕业学校: 准考证号:
报考学校1: 报考学校2: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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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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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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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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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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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项目 |
科技创新□ 电脑机器人□ 航空航天模型□(请在对应项目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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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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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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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阶段主要参赛经历、参赛获奖成绩 |
比赛时间 |
主办单位 |
比赛名称、具体项目 |
获奖等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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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读学校报考 资格审查意见 |
年 月 日(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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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招办审查意见 |
年 月 日(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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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1
特长生考试程序、内容及评分标准
(美术类)
一、考试内容
1.色彩:相片写生,时间100分钟。
2.素描:相片写生,时间100分钟。
3.特长(专项技能):油画、国画、版画、工艺设计、书法等项目自选一项进行创作,时间80分钟。
二、评分标准
1.考核标准:注重考核考生的观察力、表现力和创造力,在艺术表现中具有的概括能力、造型能力以及美术创作能力。
2.考核指标:
(1)绘画类
构图适当;造型准确;空间层次的表现力,透视;色彩的色调、纯度、色相。
(2)工艺类
构思独特;表现技法巧妙、生动;实用性;造型美观。
(3)书法类
笔划流畅有力;结构端庄优美;章法严谨美观;
3.评分标准:总分为100分,其中素描和色彩各占35%,专项技能占30%。
附件4.2
特长生考试程序、内容及评分标准
(声乐类、器乐类、舞蹈类)
一、考试类别
声乐类、器乐类、舞蹈类。
二、考试内容
1.考试内容:声乐类、器乐类考生的考试内容为音乐基本素质考核
和音乐专业技能考核两项内容。音乐基本素质采用统一笔试的形式以听记、填空、选择等方式进行音乐常识、欣赏、听觉、识谱、记忆等能力考核,时间为20分钟;音乐专业技能采用考生演唱(演奏)自选声乐(器乐)作品一首进行考核,时间控制在5分钟以内。舞蹈类考试内容为舞蹈基本功考核与作品表演考核两项内容。采用舞蹈作品表演、基本功技巧展示、动作模仿三个环节进行考核。
2.器乐类专业技能考核时,考生只能在以下限定乐器范围内选择一种乐器参加考试:小提琴、大提琴、古典吉他、二胡、高胡、古筝、琵琶、阮、扬琴、长笛、单簧管、小号、萨克斯、竹笛、钢琴、手风琴、双排键电子琴、马林巴、爵士鼓、排鼓。
三、考试流程
1.参加声乐类、器乐类项目考试的考生,先统一进行音乐基本素质考核,再进行音乐专业技能考核。
2.参加舞蹈类考试的考生,直接参加舞蹈专业技能考核,但不能携带舞伴。
四、评分标准
声乐类、器乐类考试总分100分:音乐基本素质考核20分、音乐专业技能考核80分。舞蹈项目考试总分100分:舞蹈作品表演50分、基本功技巧展示30分、舞蹈动作模仿20分。
声乐类技能考核评分根据以下3个方面:1.嗓音条件。要求音色明亮、圆润、音质纯净,声音有较大的可塑性,发声器官无疾病,自然音域达到十二度左右。2演唱方法。发声方法基本正确,无不良发声习惯,呼吸、声音通畅,吐字清晰。3.音乐表现。能较准确地运用普通话或原文演唱中外歌曲,能较好地表现歌曲情感、音高、节奏准确,演唱较完整。
器乐类技能考核评分根据以下4个方面:1.具有正确的演奏方法、演奏姿势和演奏状态。2.演奏规范、流畅和完整,基本功扎实,具有正确把握音准、节奏、力度、速度及音色的能力。3.能较好地体现乐曲的内容与风格,具有较强的乐感和艺术表现力。4.作品的程度及考生所完成的质量。
舞蹈类技能考核评分根据以下3方面:1.具备较好的表演能力,情绪饱满,能够较好的把握风格韵律特点,动作较流畅。2.专业条件好,有很好的柔韧性、软开度、弹跳力、掌握一定的舞蹈技巧。3.能够准确把握乐曲的风格、类型及节奏,具有一定的想象力,表演及动作和谐统一。
附件4.3
特长生考试程序、内容及评分标准
(信息技术类)
一、考试程序
1.由市教育局组织全市集中统一测试,考试时间和地点由教育局统一安排;
2.各学校须指定一名带队老师带领学生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
3.考试的形式为上机测试,时长为三个小时,试题为4道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类型的程序设计题;
4.考试结束后现场评测,评测成绩成绩须由学生、带队老师、评委及教育局监督员签名确认。
二、考试内容
着重考察学生对问题的分析理解能力,数学抽象能力,编程语言的能力和编程技巧、想象力和创造性
知识范围如下
数 据 结 构 |
1.程序语言中基本数据类型(字符、整数、长整、浮点) 2.一维数组(串)、多维数组与线性表 3.记录类型(PASCAL)/ 结构类型(C) 4.单链表及循环链表 5.二叉树 6.文件操作(从文本文件中读入数据,并输出到文本文件中) |
程 序 设 计 |
1.结构化程序设计的基本概念 2.阅读理解程序的基本能力 3.具有将简单问题抽象成适合计算机解决的模型的基本能力 4.具有针对模型设计简单算法的基本能力 5.程序流程描述(自然语言/伪码/NS图/其他) 6.程序设计语言(PASCAL/C/C++) 7.算法的实现能力 8.程序调试基本能力 9.设计测试数据的基本能力 10.程序的时间复杂度和空间复杂度的估计 |
算 法 处 理 |
1.初等算法(计数、统计、数学运算等) 2.排序算法(冒泡法、插入排序、合并排序、快速排序) 3.查找(顺序查找、二分法) 4.回溯算法 5.离散数学知识的应用(如排列组合、简单图论、数理逻辑) 6.分治思想 7.模拟法 8.贪心法 9.简单搜索算法(深度优先 广度优先)搜索中的剪枝 10.动态规划的思想及基本算法 |
三、评分标准
测试全部为上机编程题。题目包括4道题,每题100分,共计400分。每一试题包括:题目、问题描述、输入输出要求、样例描述及相关说明。测试时,测试程序为每道题提供了5-10组测试数据,考生程序每答对一组得10-20分,累计分即为该道题的得分。测试成绩最后将折算成100分制计算。
附件4.4
科技类特长生统考笔试考试须知
一、试题结构、内容
题型为选择题和问答题,满分100分,考试时长为60分钟。
试卷结构:公共题(约占70%)+选做题(约占30%)。
公共题内容为“基本科技素养”;选做题供不同类考生选做,分三部分:科技创新、航空航天模型、电脑机器人。
科技创新选做题内容为“方案设计”,航空航天模型选做题内容为“航空航天模型知识”,电脑机器人选做题内容为“电脑机器人知识”。
二、笔试考试结果应用
按照考生实际得分*30%计入考生科技类特长生考试总分。
三、注意事项
1.考生须持准考证与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考试前请将有效证件放在桌子左上角供监考教师检查。
2.考生需自带黑色水笔,禁止携带一切电子通讯工具进入考场,手机一律不准带入考场。
3.除考生外,带队教师及家长不得进入考场,一旦违反,将做违纪处理。
4.遇到问题,考生须先举手,经监考员同意后轻声提问。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5.提出离场申请,经监考员允许后,提交考卷才能离开考场,离开后不准在考场附近逗留。
6.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须立即停笔,按监考员的指示将考卷提交到相应位置,并得到监考员允许后才准离开考场。
7.考生不得将所发的考题带出考场。
8.考生要听从工作人员安排,不得在考场喧哗。
9.对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并将违规事实记入考生诚信考试电子档案。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