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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我市2019年4月广东省自学考试成绩的通知
  • 2019-05-28 08:39:58
  • 来源:东莞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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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考生:

20194月广东省自学考试成绩将于528日公布,现将公布本次考试成绩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成绩公布

20194月广东省自学考试的成绩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公布,从52815时起,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http://www.eeagd.edu.cn/selfec/)、官微(IDgdsksy)和广东教育考试服务网(http://www.eesc.com.cn/)向考生公布成绩。

二、考试成绩复查

(一)考生申请复查。考生如对本人当次考试成绩有疑问,可在 610- 12日工作时间内,由考生本人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到东莞市自考办(地址:东莞市东城街道八一路1号市机关二号大院2号楼303)提交申请,如不能自行前往的,可由他人携带相关证件办理登记查卷手续。

成绩复查是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工作人员查核试卷,查核的内容为试卷是否加错分、漏加分、登错分,不涉及评分标准掌握的宽严程度。

(二)复查及结果反馈。省教育考试院将组织人员进行复查,复查发现成绩有误的,将予以更正。更正后的成绩考生可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进行查询,通过“查卷管理”中的“查卷结果查询”功能,即可查询复查结果。

东莞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2019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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