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园区、镇(街)教育管理中心,市直属学校及各中职学校: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制定2021—2022学年普通中小学校校历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我局分别制定了《东莞市2021-2022学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历》(附件1)和《东莞市2021-2022学年普通高中校历》(附件2),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各园区、镇(街)教育管理中心和学校要严格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严格执行义务教育课程计划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校历和作息时间的通知》(粤教基〔2008〕5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推进素质教育的若干意见》(粤教基〔2010〕15号)《广东省教育厅等九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中小学生减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教基〔2020〕2号)等有关文件要求,全面落实课程计划,科学制定教学计划和编排课程表,规范安排教学和作息时间,保障学生有充足的睡眠时间。
二、各园区、镇(街)教育管理中心和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义务教育学校管理的规范》和《关于普通高中学校管理的规范》的要求,严格按照校历安排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不得随意增减教学时间,不得以任何名目、任何形式组织学生在法定节假日、寒暑假集体补课。鉴于高考时间的特殊安排,高三年级开学时间为2021年8月2日。
三、各园区、镇(街)教育管理中心和学校在做好常规教育教学活动的同时,还要抓好校园文化和体育活动,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时间,要因地制宜组织安排好文化、科技、艺术节和学校传统特色活动及劳动教育、社会实践活动等。
四、我局将加强对普通中小学校执行校历、课程方案、作息时间、学业负担等情况的督导检查,把严格执行校历作为规范学校办学行为的重要内容,以校历为基本依据,及时查处违规补课行为,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学业负担,推进素质教育,促进普通中小学校健康发展。各园区、镇(街)教育部门须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区内中小学,并按照相关规定,做好监督检查工作,确保校历的贯彻执行,规范学校办学行为。
五、中职学校教学安排参照普通义务教育学校校历有关规定执行,不再另行下发通知。
附件:1.东莞市2021-2022学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历
2.东莞市2021-2022学年普通高中校历
东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1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