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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900007330133E/2021-00417 分类:
发布机构: 东莞市教育局 成文日期: 2021-11-04
名称: 转发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职院校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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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职院校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1-09  浏览次数:-

各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

  现将《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职院校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粤教考函〔2021〕25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参加依学考成绩招生录取的考生要先参加普通高考报名,同时在高考报名结束后,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报名,报考语文、数学、英语三门科目,体育、艺术考生还要参加术科统考。各学校要做好政策的宣传工作,通过各种形式将文件精神告知考生,按要求做好报名、考试、填报志愿、招生录取等各项考务工作。


  附件: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职院校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粤教考函〔2021〕25号).pdf



东莞市教育局

2021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