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园区、镇(街)教育管理中心,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广东省新时代教师发展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广东省推动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东莞市打造品质教育十二项行动计划》等文件精神要求,根据东莞市教育局2022年工作要点,结合我市教师队伍建设的实际需求,制定了《2022年东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计划》。现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项目
2022年东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项目有160项,培训项目见《2022年东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项目》,具体培训安排以培训通知为准。
二、培训费用
专项经费培训项目的培训费由市或镇街财政专项经费承担,具体以培训通知为准。其他培训项目的培训费由培训学员所在单位承担。
三、具体要求
(一)加强统筹,明确工作责任。各单位要加强教师继续教育工作的统筹,明确工作责任和任务。一是明确工作负责人,安排专人负责教师继续教育工作,各单位要指定组织协调能力和责任心强的干部负责教师继续教育的管理工作,做好本级教师继续教育工作的组织,配合做好省市级培训的推荐、报名和管理;二是明确教师继续教育任务,各单位要根据省市要求,做好本级的教师继续教育工作,落实镇级教师培训不少于教师数50%、学校校本培训(研修)覆盖全体教师。
(二)加强保障,落实政策要求。各单位要加强教师继续教育的保障工作,支持教师参加各级培训,提高培训的质量。一是落实教师继续教育经费投入,各单位要足额落实教师继续教育经费,各级政府每年要按不低于教师工资总额2%安排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经费,各学校要按不低于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10%安排教师培训经费。二是各单位要为教师参加培训提供条件和便利,要在培训时间、设施设备等方面支持教师参加培训,集中培训期间不安排教学任务,要做好教师参加培训的跟踪管理,确保教师按要求参加培训。
(三)加强管理,确保完成任务。各单位要做好教师培训的学时管理工作,确保教师完成继续教育任务。一是落实教师全员培训,各单位确保辖区内学校教师或本单位教师落实每年不少于90学时的继续教育任务;二是各单位要按要求做好教师培训项目(含校本培训项目)的学时管理工作,园区、镇(街)教育管理中心要按时做好镇级教师培训项目专业学时和校本学时的申报和审核、做好辖区学校校本培训学时的审核,各学校要按时做好校本培训学时的申报,原则上培训学时申报和审核要在当年内完成。
(四)加强协同,有序推进培训工作。一是建立沟通协作机制,更新管理人员信息,各园区、镇(街)教育管理中心和市直属学校、市有关学校于3月15日前在线填报“继续教育管理人员信息表”(网址https://www.wenjuan.com/s/vANR730/);二是建立常态报送机制,定期报送镇级教师培训工作进展,各园区、镇(街)教育管理中心每个季度要在线填报“园区、镇(街)教师培训进展情况表”(网址https://www.wenjuan.com/s/UZBZJvlQrnM/),填报时间为4月1-10日(第一季度)、7月1-10日(第二季度)、10月1-10日(第三季度)、2023年1月1-10日(第四季度)。
附件1:2022年东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计划.doc
附件2:2022年东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项目.xlsx
东莞市教育局
2022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