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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900007330133E/2023-00278 分类:
发布机构: 东莞市教育局 成文日期: 2023-09-26
名称: 2024年硕士研究生考试东莞市招生办公室报考点温馨提醒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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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硕士研究生考试东莞市招生办公室报考点温馨提醒

发布日期:2023-09-26  浏览次数:-

  根据《广东省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须知(一) 》规定:“工作或户口所在地在广东省的往届本科毕业生或同等学力考生,按工作所在地报考的,一般应有社保证明,具体要求请见报考点公告”,本报考点对工作所在地是东莞市的往届本科毕业生或同等学力考生提出了“须提供含2023年缴费记录的东莞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的佐证材料要求。为了帮助考生顺利报考,现就有关报考事项提醒如下:

  一、尚未办理东莞市社会保险的考生,可以关注“东莞人社”微信公众号,按照“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相关流程办理参保手续,一般9月份申请的考生10月份即可办理好参保证明,不会影响考生报名确认,请相关考生及时办理。

  二、在东莞工作,因故无法及时办理社保证明的考生,符合本报考点公告明确的报考范围和报考要求的,也可凭东莞市居住证(含电子居住证)在本报考点报考。


东莞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2023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