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市政府:
中共东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发来《关于做好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及案例报送工作的通知》收悉,按照工作要求并结合本市教育实际,我局对教育系统2023年以来法治建设主要工作及成效、存在问题进行梳理,谋划下一阶段工作,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我局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聚焦法治建设目标,结合全市教育工作实际,切实加强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和公正廉明执法,促进我局法治化水平实现新的提升。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
市教育局党组坚决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通过第一议题、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主题教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等多种途径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市教育局通过班子会、专题会、教育系统大会,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法治建设中关于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快建设法治社会的新部署,全局上下凝聚共识,布局法治、厉行法治,聚焦民生和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开展教育收费治理、落实“双减”治理校外培训等方面着手,全面推动教育领域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工作。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相关工作要求推动法治东莞建设
(一)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是新时代法治建设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我局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2023年共召开局党组会议58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11期,贯彻执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安排。通过理论研讨、学法考试、普法宣传、专题培训等方式,广泛组织全局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部署各学校在办公场所设置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专栏,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习近平法治思想网络干部培训和考试,合格率100%。
(二)组织开展宪法宣传活动。2023年12月4日,市教育局局领导班子、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全体干部约80人参加全国教育系统“宪法宣传周”,同步连线各镇街教管中心及直属学校,集中参加升旗仪式、唱《宪法伴我们成长》歌曲、第八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全国总决赛演讲比赛优秀选手展演等多个环节活动。加强宪法校园文化建设,全年开展宪法卫士、宪法知识竞赛、宪法演讲比赛、法治动漫微视频征集、网络风采展示等“学宪法 讲宪法”系列活动,2023年以来,获得市级比赛奖项的有200余人次,获得省级以上比赛奖项的有7人,国家级一等奖1人。
(三)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内法规。以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加强党规党纪学习教育,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每季度将市委办印发的《党内法规要情》通报文件纳入班子会议题集中学习讨论,对照排查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及相关议事协调机构文件制发情况,杜绝未经审查备案向基层发布指令性公文,进一步规范公文管理。
三、2023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市教育局主要领导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以建设省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示范区为牵引,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依法行政、依法治教,完成各项教育工作任务。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定不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教育一切工作。市教育局主要领导率先垂范,带头学、带头宣讲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定期研究审议局法治建设重大事项,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重大问题和困难。坚持局领导“述法”全覆盖,将法治学习、依法履职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二)落实司法建议,全力抓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2023年市教育局收到法院系统司法建议共4份,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多次组织专题会议对每份建议书相关内容进行细致研究,针对不同领域涉及的问题进行深度排查,进一步细化和完善防范学生欺凌和防性侵宣传教育,推进“法治进校园”常态化,定期邀请法治副校长、法律顾问、检察官、法官等专业人员进校园开展防欺凌、防性侵专题讲座,强化常态化宣传和警示教育工作力度,针对落实重点关注学生及其家长教育和提醒。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严格落实教师、校外培训机构、托管机构等从业人员入职审查制度,规范教师从教行为管理。持续加强家校联动,提升家长防范意识,开展好“如何当好家长”大家谈家庭教育活动,为未成年学生创造良好的校园、家庭环境。
(三)开展教育收费治理专项行动,维护大局稳定。聚焦课后服务及午休收费、校服收费、膳食供应和小卖部收费、研学实践教育活动收费等领域,开展专项治理。一是成立领导小组,加强政策学习,组建由局主要负责同志牵头、4位分管同志带队、18名业务骨干参与的工作专班,全面梳理国家、省、市出台的有关教育收费政策文件,编印汇编,召开教育收费治理专项行动推进会,对镇街、学校工作人员开展全覆盖培训,加强警示教育,定期通报各地教育乱收费典型问题,举一反三,引以为戒。二是建章立制,压实责任,制定教育收费工作规范流程指引,用制度建设巩固教育收费整治成果,通过实地督导检查、约谈属地教管中心和涉事学校、发出督办函、降低民办学校年审评定档次等方式,重点查处一批典型案件,进一步形成整治震慑力。三是全面排查,系统研究,开展全链条、全方位、全过程摸底排查,建立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准、问题透,每月召开全系统会议研究部署,建立日报、周报、月报制度,10月、11月涉教育收费信访投诉环比分别下降59.1%、54.3%。
(四)深入推进“双减”,强化校外教育治理。制定《校外教育培训违规线索处置工作指引》,构建市镇两级退费投诉、违规线索快速核查处置闭环机制,化解涉校外培训机构退费纠纷223宗,营造良好校外培训消费环境。理顺执法权限,强化部门联动,组织开展暑期、冬季校外培训治理等专项行动,严查学科类隐形变异、违规培训,非学科类无证办学行为,累计出动执法人员约1.3万人次,检查校外培训机构1.1万家次,整顿违规办学机构580家次,立案查处违规培训机构案件16宗,数量位居全省前列。印发《东莞市学生校外托管机构管理办法(试行)》,建立市镇两级学生校外托管机构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组织开展4次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清理关停证照不全机构45家,引导办证25家。
四、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全面落实依法治教依法治校。一是加强重点领域风险防控。开展招生入学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加强招生入学监督,着力解决招生入学中的突出问题,全面推进阳光招生。对招生入学的方案制定、资料审核、电脑派位、自主招生、录取结果等关键环节进行风险筛查和合法性审查,从源头杜绝违规违法行为。规范教师招聘,组织多科室对招聘方案、招聘流程和考察录用等环节操作中可能存在的风险点,进行反复研究,分析预判,严格落实回避制度,对社会人员招聘专场严格落实“五个随机”(随机抽签确定考生考试号码、现场命题人员、考试题目、评委人选、评委分组),做实做细公开招聘工作,保障教师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透明。二是提升教育重点领域治理能力。联合7部门印发《东莞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活动工作指引》,督促学校落实家长和学生自愿原则,组建学生和家长代表不少于80%的委托机构评选小组;全面实行教育信息化项目审查备案制度,严禁以无偿赠送、使用名义进校园的商业推销、推广行为。三是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印发《东莞教育系统重点领域党员干部廉洁从政从业重要风险提示清单》,梳理归纳了十方面55条重要风险提示清单,提醒教育系统各级党员干部坚守廉洁纪律底线,以身作则、查漏补缺。
(二)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一是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规定。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制定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并向社会公布,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五大程序落实重大决策事项,对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事项决策充分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作用,全年对重大项目、重大合同以及历史遗留问题处置等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100余份。二是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全过程管理和监督。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和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程序;涉及公共服务、公众重大利益的文件坚持通过各渠道多途径广泛征求意见,例如《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中小学校服管理工作的通知》,分别向镇街、学校、部门、家长代表、社会公众、律师经过5轮意见征求,广纳民意,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
(三)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调整一批执法事项。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镇街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的公告》(东府〔2023〕3号)文件精神,将“对民办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违法违规办学行为的处罚”和“对违反国家规定举办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行为的处罚”2个事项的行政处罚调整为以镇街名义行使。二是加强执法能力建设。2023年5月邀请广东省教育厅法律专家为教育局全体干部进行主题为《教育领域行政执法重难点》的授课,有力提升了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三是制定政策文件。修订《东莞市教育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制定包容审慎监管四张清单等文件,通过完善各项制度,推动教育行政执法规范化,更好指导镇街稳妥执行执法事项。
(四)强化行政监督问效。一是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2023年,共签收办理人大建议36件,政协提案82件。目前,所有建议、提案均及时办结,办理答复率为100%。畅通联络渠道,方便不同界别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言献策,广泛听取专业意见建议。二是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强化民办学校信息、财务信息、招生管理、学生管理等10个重点义务教育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切实做到“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从目录编制、平台建设、工作机制等方面不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按时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8宗。三是推进内部审计监督。选聘社会审计机构对下属单位、专项资金等开展内部审计。根据发现的审计问题,通过落实整改,出具审计结果文书18篇,通过建章立制堵塞管理漏洞。四是依法化解矛盾纠纷。市教育局12345政务服务热线工作组结合不同类别信访,深入分析原因,及时摸清问题根源,形成解决方案,迅速有效化解矛盾纠纷,2023年共办理信访6071件,实现信访件按期办结率、按期回复率达100%。
(五)完成制度章程修订,优化校园治理。一是指导学校修订章程。建立学校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完善学校依法决策、自主办学、学校法律顾问制度及安全风险防控机制,持续推进依法治校示范校建设,发挥中小学党组织在学校治理中的政治核心作用。2023年印发《关于做好公办中小学章程修订工作的通知》,健全以章程为核心的现代学校规章制度体系,截至10月,全市公办中小学100%完成章程的制定(修订)工作。二是开展集中整治校园及周边环境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类侵害校园、师生合法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着力解决校园及周边交通安全、食品安全、文化娱乐场所、酒店旅馆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2023年以来,全市各部门、各镇街共出动各类执法检查人员57139人次,排查整治校园及周边企业(单位)数23715个(次),排查事故隐患2268处。三是探索推动法治副校长工作走深走实。2023年以来,市教育局先后组织相关镇街、学校召开法治副校长工作调研会,印发《东莞市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工作指引》等系列文件,邀请乔雷副市长作为法治副校长到东莞松山湖未来学校做法治教育专题报告,组织网络培训,邀请市人民检察院资深检察官为全市法治副校长代表开展专题讲座。截至12月全市626所中小学共聘用853名法治副校长,实现了全市中小学法治副校长100%全覆盖。
五、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3年,教育系统在深入学习重点普法内容,加强行业治理,提升师生法治素养、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但也存在一定的问题,表现在:
一是理论学习存在薄弱环节。特别是学校层面第一议题学习落实还不够到位,教育领域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大多以灌输式理论教育宣讲为主,理论学习和调研实践结合不够,以案说法少,结合实际开展集体研讨和互动交流不多不深。二是教育行政执法经验不足。实践中存在部分镇街教育执法人员法律意识不强,专业化水平不足,执法设备配备不齐全,缺少执法经验,公安、综治办、市场监督等部门没有形成联合长效机制等问题。三是重点领域法律法规政策宣讲有待加强。对教育领域新出台、新修订的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的宣讲不够充分。四是法治副校长制度优越性有待发挥。根据国家、省工作安排,联席会议制度及履职评价制度的建立需进一步完善。
六、下一年度主要安排
2024年,我局将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要求,按照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一)深入推进法治建设重点工作。按照《法治东莞建设规划(2021-2025年)任务分解表》《关于推进法治社会建设的实施意见任务分解表》和我市法治建设年度工作安排,围绕2024年教育重点工作任务,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推进教育扩容提质、锻造“莞邑良师”队伍、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办好教育民生实事,统筹推动各项措施落实落细,提升工作成效。
(二)持续提升教育治理能力。抓好招生入学风险防范化解工作,制定义务教育招生计划制定流程指引,指导各园区(镇街)重点防范学区划分调整、公办学位供给等主要风险,深入开展中小学招生入学专项督导行动,持续推进阳光招生;守牢安全稳定工作底线,深入开展教育收费治理专项行动,督促学校全面落实收费公示制度,保持对违规收费行为的高压态势。
(三)强化重点法律法规宣讲解读。结合近年来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工作总体要求和我市民办学校实际,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着重面向各民办学校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的宣传解读,以促进全市民办教育高质量发展为出发点,让各民办学校能深刻认识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导向,转变观念、提高政治站位,注重学校内涵建设和办学质量提升,明晰非营利性办学和营利性办学的差异性,真正认识办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才是民办教育可持续发展之路。积极营造良好的教育法治环境,促进民办学校进一步规范办学,向着健康、高质量、可持续的目标前进。
(四)逐步提升教育执法能力。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治审核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和行政执法案卷归档、评查制度,健全教育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综合执法、联合执法机制。加强执法培训,切实做好行政执法指导工作,提高镇街教育领域的执法效率和执法能力。强化校外培训执法监督考核,联合开展寒、暑假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检查、节假日和周末突击检查,大力整治隐形变异学科培训。
(五)推进完善法治副校长工作。持续开展调研,完成《东莞市推动法治副校长深度融入学校法治教育工作的对策研究》调研报告。继续督促指导全市各中小学完成法治副校长聘任及管理并完成法治副校长任职线上及线下培训。参考省级架构,结合本市实际,建立东莞市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统筹协调深化部门协作。探索构建法治副校长履职评价制度,建立法治副校长保障和激励机制,进一步推动法治副校长管理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提升依法治校水平。
东莞市教育局
2024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