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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900007330133E/2025-00060 分类:
发布机构: 东莞市教育局 成文日期: 2025-02-20
名称: 关于公布广东省2025年1月自学考试成绩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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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广东省2025年1月自学考试成绩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2-21  浏览次数:-

各位考生:

  广东省2025年1月自学考试评卷工作已完成,现定于2月24日15时公布考试成绩,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成绩查询

  考生可通过以下4种方式查询考试成绩。

  (一)官微小程序查询

  关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微信公众号(ID:gdsksy),在页面底部选择“小程序”栏,点击进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小程序,按栏目指引查询考试成绩。

  (二)百度小程序查询

  通过百度App搜索“广东省教育考试院”,打开“广东省教育考试院—智能小程序”,按栏目指引查询考试成绩。

  (三)系统查询

  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https://www.eeagd.edu.cn/selfec/)查询考试合格成绩和当次考试违规处理情况。

  (四)“广东招考在线”小程序查询

  考生可微信搜索进入“广东招考在线”小程序,点击“成绩查询”,选择考生对应的考试类别,按提示查询考试成绩。

  二、成绩复核申请

  本次公布的考试成绩复核安排如下:

  (一)申请复查程序。考生如对本人某科成绩有异议,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向参加考试所在市自学考试办公室提出成绩复查申请。受理时间:2月24日—3月7日(周六日休息),逾期不予受理。受理地点:东莞市招生考试办公室(地址:东莞市东城街道八一路1号市机关二号大院2号楼303,电话:0769-23126082)。成绩复查仅限于复查答题有无漏评、漏记分、错记分、加错分,评分标准、评分细则以及对答题评分宽严有异议等问题不在复查范围之内。

  (二)复查结果告知。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按照相关规定组织专人进行试卷复查后,复核结果将通过自学考试管理系统通知考生,对复查后发现分数有误的将书面通知考生(按报考时考生确认的通信地址寄送);考生也可向受理申请的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咨询复查结果。

                

东莞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2025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