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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900007330133E/2025-00117 分类:
发布机构: 东莞市教育局 成文日期: 2025-03-28
名称: 关于做好东莞市2025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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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东莞市2025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3-28  浏览次数:-

各园区、镇(街道)教育管理中心,各中学:

  根据《关于印发<东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东教基〔2018〕1号)《关于印发<东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实施方案>的通知》(东教考函〔2019〕27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市2025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以下简称“实验操作考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

  所有参加东莞市2025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

  二、考试时间

  2025年5月19日-30日(各学校具体考试时间以实际编排为准)。

  三、考点安排

  各镇街应遵循"方便考生、相对集中"原则,根据考生人数合理设置考点,原则上每个镇街根据考生规模设置1-3个考点供本镇街考生参加实验操作考试。各考点须严格执行实验操作考试考点建设标准,重点做好实验室设施建设、器材标准化配置,考试 系统、考点监控系统的建设,考点需经市招考办验收合格后方可启用。

  四、考试试题范围

  2025年实验操作考试试题范围如下:

学科

试题序号

实验名称

物理

物理实验1

试题2 测量盐水的密度

物理实验2

试题6 探究杠杆的平衡条件

物理实验3

试题9 探究凸透镜成像的规律

物理实验4

试题11 探究并联电路各支路用电器两端电压的关系

物理实验5

试题15 探究导体在磁场中运动时产生感应电流的条件

物理实验6

试题16 测量小灯泡的额定功率

化学

化学实验1

试题2 氧气的实验室制取与性质(用过氧化氢制取氧气)

化学实验2

试题4 燃烧的条件

化学实验3

试题5 金属的物理性质和某些化学性质

化学实验4

试题6 粗盐中难溶性杂质的去除(溶解、过滤)

化学实验5

试题8 一定溶质质量分数的氯化钠溶液的配制

化学实验6

试题10 碱的化学性质

生物学

生物实验1

试题1 制作并观察洋葱鳞片叶内表皮细胞临时装片

生物实验2

试题9 模拟发生在口腔内的化学消化

生物实验3

试题10 观察人血的永久涂片

生物实验4

试题14 植物的扦插

  考试前,每名考生通过考试抽签软件从上述试题中随机抽取物理、化学、生物其中一科的一个实验进行实验操作考试,考试过程中采用专门考试系统进行考务管理和全程摄像,每个实验考试时间均为12分钟,考试所得成绩即为考生理化生实验操作的总成绩。

  2025年各考试试题所涉及实验的具体规范操作指引详见附件1-3,实验操作微视频资源详见附件4,仪器设备规格清单详见附件5-6。

  五、考试计分方式

  实验操作考试总分为21分,考试采用现场评分方式进行评分,考生考试实际得分直接计入考生当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分。考试采用等级赋分方式,分为A、B、C、D、E、F、G、H 8个等级,各等级具体赋分设置如下:

扣分点数量

对应等级

对应得分

0

A

21

1

B

20

2

C

19

3

D

18

4

E

17

5

F

16

6

G

15

学生完全不动手进行实验或故意损坏仪器设备的

H

0

  六、免考和缓考

  (一)免考。上肢残疾、色盲、高度近视或高度远视考生可申请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免考。具体需提供证明材料为:

  1. 上肢残疾需出具法定残疾证书。

  2. 色盲、高度近视或高度远视需出具三甲及以上医院医学证明。

  (二)缓考。因健康或其他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考试的,经市招考办批准可延缓参加考试,缓考考试时间统一安排在2025年中考结束后,缓考时间另行通知。

  申请免考或缓考的考生,应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东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理化生实验操作免考、缓考申请表》(见附件8),并附上相关医务(残疾)证明,报市招考办审核批准。

  符合免考条件考生的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成绩,按照考生实际得到的理化生三科考试的笔试成绩总分与理化生三科考试笔试满分成绩的比例乘以21分,并“四舍五入”取整进行折算(即:免考考生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成绩=21×考生理化生三科笔试成绩实际得分总分与理化生三科考试笔试满分总成绩的比例),若折算后成绩高于G等级(15分)的,按照实际“四舍五入”取整后的折算成绩计算,低于G等级的,直接按照G等级计算。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规范教学管理。各学校要充分认识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在培养学生科学精神、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中的关键作用,将其作为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提升教育质量的重要举措,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保障机制。各学校要严格依据课程标准,开足理化生实验课程,保证实验教学的时长与品质。积极引导教师革新教学理念,着重培育学生的动手实操能力,助力学生在实验操作中深度领悟并运用知识。各学校要建立理化生实验室开放制度,定期开放实验室,供学生日常练习。鉴于部分生物实验需使用到数码电子显微镜,各园区、镇(街道)要督促辖区内各学校根据在校学生人数,配备一定数量的数码电子显微镜供学生练习使用,配齐实验操作考试相关设施、设备,确保实验操作教学、考试平稳顺利进行。

  (二)强化演练,提升学生实操水平。各园区、镇(街道)要根据考试时间安排及市招考办公布的考试流程要求,组织各考点提前做好实验操作考试系统调试,开展技术人员、考务工作人员培训,确保考试工作平稳顺利。要做好对辖区各非考点学校实验操作考试模拟演练安排,建立考试系统联动使用机制,确保非考点学校考前依托本镇街考点实验操作考试系统,至少开展3次考试模拟演练;同步强化考生实操培训,确保非考点学校考生提前熟悉考试系统操作流程。

  (三)筑牢防线,落实考试安全责任。各园区、镇(街道)教育管理中心要强化考试组织工作,督促各学校完善考试组织方案,加强学生实验安全意识教育,引导学生遵守实验规则、规范实验操作;各考点要加强对实验室配电、易燃品以及有毒、腐蚀性药品的购置、存放和使用管理,制定防范预案及应急处置措施,确保考生、评委及工作人员人身安全。要坚决执行报告制度,凡发生重大情况必须第一时间逐级上报,确保及时有效处置各类突发事件。

  (四)加强监管,维护考试公平公正。各考点要强化考试组考纪律,严肃考风考纪,防范各类违纪舞弊事件发生。市招考办将牵头建立市、镇两级监督检查机制,重点督导各学校数码电子显微镜配备达标情况及各镇街考点与非考点学校实验考试系统联动使用机制建设情况,确保考试工作规范有序推进。


  附件1.2025年东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物理实验规范操作指引.pdf

  附件2.2025年东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化学实验规范操作指引.pdf

  附件3.2025年东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生物实验规范操作指引.pdf

  附件4.2025年东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各实验操作微视频资源.xlsx

  附件5.2025年东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物理实验操作仪器设备清单(2025.3.1).xlsx

  附件6.2025年东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化学实验仪器设备清单.xlsx

  附件7.2025年东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生物实验器材清单.docx

  附件8.东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免考、缓考申请表.docx



东莞市教育局

202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