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东莞市中小学校校园开放日
(招生类)活动指引(试行)》的通知
各镇街(园区)教育管理中心,市直属学校: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中小学校校园开放日(招生类)活动管理,充分发挥校园开放日积极作用,现印发《东莞市中小学校招生入学校园开放日活动指引(试行)》,请各镇街(园区)、学校严格贯彻落实。
东莞市教育局
2024年4月17日
东莞市中小学校校园开放日(招生类)
活动指引(试行)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中小学校校园开放日(招生类)的活动管理,充分发挥校园开放日积极作用,特制定本指引。
一、适用范围
本指引中所指“校园开放日”是学校在招生过程中,为了让家长深入了解其办学理念、教育特色、教学方式、校园文化、办学成果及招生安排等的一种活动方式和途径。我市中小学校(含中职学校)进行招生入学宣传的各类校园开放日、体验日、活动日等均纳入本指引适用范围,简称“校园开放日”。
二、举行形式
学校可自行选择线上或线下两种方式举行校园开放日。
三、举行时间
校园开放日原则上安排在每年4月至5月进行(原则上安排在节假日)。线下活动每学年原则上开展不得超过2次,如确需增加次数可向教育主管部门另行申请。
四、活动过程
(一)活动开展前
1.制定活动方案。学校须根据有关政策要求制定校园开放日活动方案,包括活动目的、时间安排、主要内容、职责分工等。线下活动方案还须包括校内参观路线、校外交通指引、后勤保障服务和安全应急预案等。校园开放日的安全工作安排按有关规定执行。
2.报备活动方案。学校举行校园开放日实行事前备案,备案后方可执行。各镇街(园区)所属学校(即非市直属学校)向属地教育管理中心申请审查备案,市直属学校向市教育局申请审查备案,申请时间为活动前至少一周,申请审查备案材料包括活动审查备案表、活动方案、宣传资料等。
3.发布活动信息。学校可通过学校官网、微信公众号等途径发布校园开放日活动信息。
4.活动模拟演练。学校须组织人员按照线下活动方案进行实操演练,及时发现解决问题。教育主管部门安排人员进行现场督导。
(二)活动开展当天
1.校园环境布置。线下活动中,校门显眼位置须设置宣传专栏,张贴教育部中小学招生“十项严禁”、教育部门招生热线电话等。校园内张贴校园路线图、场室指引牌、安全提醒牌等。
2.入校人员核查。线下活动中,学校须加强入校人员核查与管理,避免无关人员进入校园;实时监控校园内人数,防范人员过于集中,确保师生家长安全。
3.面向家长宣讲。学校向家长介绍自身办学情况、解读招生政策等,宣讲内容须合法合规、真实准确、积极正面。
4.接受指导监督。教育主管部门安排人员参加学校校园开放日活动,现场指导监督,协助处理突发问题。
(三)活动开展后
各学校要及时总结活动情况,并于活动结束一周内将相关总结报告等报送上级教育部门。
五、工作要求
(一)落实各级责任。教育部门须严格审查学校举办校园开放日的必要性和规范性,并加强全流程管理;学校须严格执行本指引规定,确保校园开放日规范有序开展。
(二)加强部门联动。教育、公安、交通、卫生等有关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分工协作,明确职责,共同做好校园开放日的安全、交通、卫生等方面的保障工作。
(三)突出管理实效。通过加强指导、监管,提前防范违规行为发生,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受理、严肃查处,回应群众关切。及时总结、推广学校好的做法,充分发挥校园开放日宣传学校、服务家长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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