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园区、镇(街道)教育管理中心,市直属学校:
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推进中小学校集团化办学实施方案>的通知》(东府办〔2018〕46号)要求,我市将分批组建教育集团,积极稳妥推进集团化办学,现就开展2020-2021学年度教育集团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东莞市普通公办中小学校。
二、申报时间
2020年3月27日前。
三、申报材料
填写《东莞市中小学校集团化办学项目申报表》(见附件1),并提交教育集团组建方案。
四、报送方式
各园区、镇(街道)教育主管部门负责本区域教育集团的申报工作,跨镇街教育集团(即从属地以外引入优质资源)由需求方所在园区、镇(街道)教育主管部门负责申报。请将《东莞市中小学校集团化办学项目申报表》和教育集团组建方案的Word版及加盖园区、镇(街道)教育主管部门公章的PDF版发送至ypzxzcyjs@163.com邮箱。
五、教育集团确定程序
园区、镇(街道)教育主管部门提出申报,市教育局组织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开展实地考察,了解学校情况、集团化办学思路、准备情况及园区、镇(街道)支持政策等,形成考察意见,提出教育集团建议名单经市教育局局务会审议通过后在部门网站予以公示,无异议后予以确定。
六、相关要求
1.各园区、镇(街道)教育主管部门要结合现有教育资源、区域未来发展需要以及新建学校规划等因素,做好集团化办学规划布局,切实做好2020-2021学年度教育集团的申报工作。需要市教育局协调市直属学校作为龙头学校组建跨镇街教育集团的请尽快与市教育局沟通联系,由市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协调解决。
2.拟申报的教育集团要认真分析教育集团组建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明确教育集团的工作目标和重点工作,科学制定组建方案(详见附件2教育集团组建方案撰写提纲)。
附件:1.东莞市中小学校集团化办学项目申报表
2.教育集团组建方案撰写提纲
东莞市教育局
2020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