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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东莞市2021年义务教育校内课后服务工作指引》的通知
  • 2021-10-28 08:59:59
  •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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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园区、镇(街道)教育管理中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现将《东莞市2021年义务教育校内课后服务工作指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教育局

2021年10月27日 


 




东莞市2021年义务教育校内课后服务工作指引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双减政策精神,进一步推进我市义务教育校内课后服务工作,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结合我市义务教育校内课后服务实际,制定本工作指引。

  一、工作目标

  义务教育校内课后服务工作是我市教育为民服务的重要民生实事之一,以解决家长急难愁盼问题和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出发点,强化学校育人主阵地,发挥学校主渠道作用,切实减轻学生过重学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努力实现有需求的学生都能享受有质量的课后服务。2021年9月起,推动所有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全面开展课后服务,确保义务教育学校全覆盖,确保有需要的学生全覆盖。进一步健全课后服务工作机制,强化制度保障和监管措施,丰富课后服务内容,提高中小学课后服务质量。

  二、实施主体

  承担义务教育阶段教育教学任务的学校是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主体。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包括独立的小学、初中学校,九年一贯制学校,完全中学、十二年一贯制学校的小学部和初中部。各园区、镇街教育管理中心是辖区内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的主管单位;市教育局是市直属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的主管单位。

  义务教育学校应充分利用校内师资、场所、设施设备等资源,开展课后服务;将课后服务活动(课程)研究开发作为教研活动的重要内容,与校本特色课程开发紧密结合,充分挖掘利用校内外资源,丰富课后服务活动内容形式。

  义务教育课后服务是教育教学管理的重要延伸环节,以内部供给为主,购买服务为补充。课后服务一般由本校教职工承担,主要由本校教师组织实施,充分发挥教师专业特长,做好相关培训,提升课后服务能力。学校师资不足的,可聘任退休教师、具备资质的社会专业人士或志愿者参与,也可通过购买服务的形式购买第三方机构的课程。学校不得把课后服务工作完全交给第三方机构,严禁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开展面向中小学生的有偿课程辅导(学科类等应试提分、升学考试类型的课程辅导)。

  园区、镇街教育管理中心要加强第三方机构等教育资源的引入和管理,明确入口审核、过程监管、效果评价等办法,建立退出机制。实行白名单管理制度,由园区、镇街教育管理中心建立第三方机构白名单,供学校选择使用。

  三、服务对象

  课后服务对象是部分家庭按正常放学时间接送困难的义务教育阶段在读学生。坚持需求导向和学生、家长自愿原则,学校不得强制、拒绝学生参加课后服务。

  四、服务时间

  推行课后服务“5+2”模式,即学校每周5天都要开展课后服务,下午课后服务每天至少开展2个学时,其中不少于一个学时的基本托管课后服务,每天课后服务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早于18:00。

  学校对有特殊需要的学生,应提供延时基本托管服务,切实解决好家长接学生困难问题。

  实行弹性离校机制,不得强制有自主学习需求的学生在课后服务时间结束前离开学校。

  五、服务内容

  课后服务包括早、午餐,午休及下午课后服务。学校要根据学生年龄特点和教育规律,合理安排课后服务的时间及内容。下午课后服务以基本托管服务为主,与素质拓展服务相结合。

  基本托管服务。强化作业管理,包括学生自主作业、自主学习、自主阅读、教师答疑等学习活动,每天至少安排一个学时,指导小学生在校内基本完成书面作业,初中生在校内完成大部分书面作业。在指导学生自主完成作业基础上,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进行辅导与答疑,为学有余力的学生拓展学习空间。

  素质拓展服务。学校结合课程改革、教学改革、办学特色、学生学习和成长需求,积极开发设置丰富多彩的文艺、体育、劳动、阅读、兴趣小组及社团活动,努力满足学生的不同需求。

  提供延时托管服务。对有特殊需要的学生,由家长或监护人提出申请,学校提供延时托管服务。

  充分发挥爱国教育基地、研学实践教育基(营)地以及图书馆、博物馆、科技馆、青少年宫等校外活动场所育人作用;探索学校就近利用青少年宫、科技馆、博物馆、企事业单位等实践场所,组织学生开展公益性研学实践活动等有利于学生身心健康及素质提升的其它活动。

  严禁利用课后服务时间违规办学或开展影响学生身心健康的活动,严禁开展商业推广性质的活动,不得组织开展危险性较高的活动,不得集体教学或“补课”。

  六、经费保障

  采取财政补贴、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多渠道筹措课后服务经费。鼓励有条件的园区、镇街对课后服务工作予以财政支持。课后服务经费主要用于购买社会机构服务,支付参与课后服务教师和相关人员的补助。

  课后服务采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方式保障的,应坚持学生自愿、普惠非营利原则,按成本收费(目前尚无统一的收费标准,需待省市发改等相关部门制定新的政策文件进行明确)。在新的政策文件下发之前,由各园区、镇街教育管理中心根据现行收费政策落实“一镇一策”,对课后服务收费标准作出合理指引,对参与课后服务的人员报酬补助标准做相应要求。学校要通过致家长一封信的形式明确课后服务的政策依据、服务内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内容,由家长自愿报名参加,并签名确认;并定期将课后服务经费的收支情况向家长公开。

  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常规性开放教室、图书室、运动场地供学生自主学习、自主活动的,不得向家长收取费用。鼓励学校提供免费基本托管课后服务;学校提供用餐的按实际支出收取伙食费。提供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参加课后服务的,应减免相关费用。

  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寄宿学生的课后服务,或是在上一年度已免费开展的课后服务项目,视为课后服务费用已纳入学校办学成本,不得再向家长收取。

  七、其他要求

  1.压实工作责任。各园区、镇街要成立课后服务工作专班,各学校要成立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小组,落实学校校长第一责任人制度,一镇一策、一校一案制定课后服务实施方案或工作方案,明确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服务组织、责任分工、制度要求、保障措施、教职工激励办法等内容。开学第一个月各园区、镇街和学校将课后服务实施方案或工作方案报送上级教育主管部门。

  2.落实激励监督。各学校根据实际对参与课后服务教职工完善有关激励措施,在工作量计算、评先树优、职称评聘中予以倾斜。建立健全意见征集反馈机制,及时听取家长关于课后服务的意见建议;引导家长委员会积极参与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组织热心家长到校内开展志愿活动,对学校课后服务开展情况进行监督。

  3.加强督导评价。市政府教育督导部门将课后服务开展情况纳入对各镇街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的内容体系,把课后服务开展情况作为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的重要任务,责任督学要加强对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的经常性督导,定期组织开展课后服务工作督导评估,相关评价结果纳入镇街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中。各园区、镇街教育管理中心要对学校课后服务覆盖保障、质量内容、学生及家长满意度等情况进行评价,评价结果作为学校评先树优和校长职级评价的重要依据。 探索从2021年起,每年认定一批课后服务示范校和示范单位。

  4.强化安全防控。各园区、镇街教育管理中心应指导学校健全完善课后服务安全管理制度,强化人防、技防、物防措施,定期开展安全排查,防范安全风险。学校要采取积极举措,做到确保五个安全:一是加强课程内容审核,把好外聘人员资格关,确保意识形态安全;二是做好家校无缝对接,做到出入管理有序, 确保学生人身安全;三是做到服务供给张弛有度,确保学生心理安全;四是做到老师教导有方,确保学生活动安全;五是做到市场监管有力,确保学生食品健康安全。此外,严格落实校园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保障校园卫生安全,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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