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园区、镇(街)教育管理中心:
为巩固标准化学校建设成果,现接受各有关园区、镇(街)新办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已开学一个学年以上)申报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请你们指导本辖区符合申报条件的新办学校填报申报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的自评材料(即《广东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督导评估方案》的自评部分),在此基础上,派出管理干部与申报学校的责任区挂牌督学共同到学校进行实地核查,并签署《广东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督导评估方案》的相关意见。
申报材料纸质版(学校自评内容和签有园区、镇(街)教育部门、责任督学意见的《广东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督导评估方案》)于10月30日前报送市教育局督导室,地址:东莞市东城区八一路1号机关二号大院市教育局2号楼403室,电子文档同时发至督导室邮箱 dgdds@dg.gov.cn。
东莞市教育局
2021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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