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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东莞市宏远外国语学校变更法定代表人的批复
  • 2020-06-17 17:28:50
  •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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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宏远外国语学校:

  送来《关于东莞市宏远外国语学校变更法定代表人的申请报告》收悉。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二十三条,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五条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1.同意东莞市宏远外国语学校变更法定代表人,将法定代表人钟振强变更为王连莹。

  2.东莞市宏远外国语学校的办学性质为民办学校。办学层次为小学教育、初中教育;办学规模为小学57个教学班2565人,初中18个教学班900人,总办学规模3465人;招生对象为住宅小区及周边地区适龄儿童、少年。学校要认真接受我局和东莞市南城教育管理中心的管理和监督;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关于民办教育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办学;要按照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规定征订和使用教材,开齐、开足课程;要依法建立财务、会计制度和财产管理制度,按照《中小学校财务制度》的规定设置会计账簿;要实行学校的董事、校长或者主要行政负责人和担任财务人员之间的亲属回避制度。切实加强管理,不断完善办学条件,确保学校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东莞市教育局

2020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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