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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负面清单》及处理办法的通知
  • 2021-10-19 09:21:13
  •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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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园区、镇(街)教育管理中心、市直属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规范我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从教行为,根据《教育部关于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教育部关于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广东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工作指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市教育局制定了《东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负面清单》(附件1)及《东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负面清单处理办法》(附件2)。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广泛宣传学习

  各镇街(园区)和学校要做好负面清单和处理办法的宣传解读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帮助全体教师全面理解和深刻认识新时代教师遵守职业行为准则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明确师德失范将受到严肃处理,做到人人应知必知、必知必做。各校要将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准则、负面清单和处理办法作为思想政治学习、教师培训重要内容,要在每学期开学前或寒暑假期间,安排专门时间组织教师集中开展师德教育,要组织全体教师对照准则找差距,对照清单找问题,引导教师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自觉提高师德修养,规范从教行为,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争做“四有”好老师。

  二、坚决查处违规行为

  各镇街(园区)和学校要加大师德违规行为查处力度,建立健全负面清单行为举报、受理与调查处理机制,主动公开师德违规行为举报电话和信箱、受理部门等信息。对受理的问题要实行台账管理,及时“对账”“销账”,做好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应。对发生负面清单行为,一查到底,依法依规作出处理,绝不姑息。要严格落实学校主体责任,建立师德责任追究机制,对师德行为监管不力、拒不处分、拖延处分或推诿隐瞒等失职失责问题,对相关责任人要严肃追责,做到有举必查、有查必果、失责必问、问责必严。

  三、健全查处通报机制

  各镇街(园区)和学校要建立健全师德违规行为通报制度,对查实的师德违规案件要一律进行通报,发挥警示震慑作用。要定期向市教育局报送师德违规问题查处及通报工作情况(附件3),每半年报告一次,每年7月7日前报送当年1月至6月查处的问题及通报情况,1月7日前报送上年7月至12月查处的问题及通报情况和年度师德师风建设情况。发生重大的、引起社会较高关注的师德违规事件要第一时间向市教育局报送应对处置情况,后续处理情况也要及时跟进报送。

  各镇街(园区)、市直属学校在贯彻落实准则、负面清单和处理办法过程中,应及时将存在的问题和好的经验做法、意见建议向市教育局反馈。我局将对工作有力、落实到位、成效显著的镇街(园区)和学校进行宣传,对典型经验做法进行推广,对制度建设迟滞、教育监督敷衍、师德失范事件频发、问题查处不到位的镇街(园区)和学校进行通报。


  附件:1.东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负面清单

                  2.东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负面清单处理办法

                  3.东莞市教师师德违规问题及通报情况统计表


  附件下载:附件1-3.doc



东莞市教育局

2021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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