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园区、镇(街道)教育管理中心,市直属学校:
为贯彻落实《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实施意见》,促进我市中小学艺术教育的发展,为中小学生提供才艺展示平台,经研究,定于2020年11月举办全市中小学生舞蹈比赛。鉴于当前疫情防控不松懈的总体要求,本次比赛不设现场比赛,采用对参赛作品进行统一录制,专家观看作品录像的方式进行评选,现将活动的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时间
2020年9月—11月。
二、比赛节目录制地点
东莞市青少年活动中心童心剧场。
三、比赛分组和项目
比赛分小学组、初中组和高中组,各组设群舞一个项目。
四、比赛要求
群舞人数不超过24人,演出时间不超过7分钟。
五、参赛名额分配
参赛节目由各园区、镇(街道)教育管理中心、市直属学校推荐,具体名额分配如下:
(一)各园区、镇(街道)根据学校数量分配参赛名额,具体见下表。分配名额含小学组、初中组,各组别节目比例由教育管理中心自行决定,其中2个参赛名额的镇街必须有1个初中组节目,3个及以上名额的镇街必须有1个初中组节目,且必须有1个民办学校参赛节目。
(二)市直属学校、镇属高中阶段学校(含民办中职学校)可报1个节目。
(三)东莞中学松山湖学校、东莞外国语学校、光明中学、翰林实验学校每个学段可报1个节目。东华小学、东华初级中学、东华高级中学每个校区可报1个节目。
六、报名办法
(一)以园区、镇(街道)教育管理中心、市直属学校为单位报名参赛。
(二)比赛报名截止时间为11月11日。
(三)各参赛单位于报名截止日期前将报名表加盖公章扫描后发至指定邮箱,同时将报名表的可编辑电子版发送至dgyishu@163.com,联系人:吴雁,电话:28330809。
七、奖项设置
各组别分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一等奖节目的指导教师将获优秀指导教师奖。
八、其他事项
(一)各园区、镇(街道),各学校要认真组织推荐节目参加比赛,并及时报送相关参赛表格。各参赛单位要认真填写报名资料,参赛学生须具有本校学籍且符合所报组别学段要求。如无特殊原因,参赛节目报名后将不得更改。
(二)各单位组织师生参加节目录制,须严格按照《艺术比赛疫情防控要求》(见附件2)做好各项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参赛师生健康安全。
附件:1.2020年东莞市中小学生舞蹈比赛报名表
2.艺术比赛疫情防控要求
3.健康卡
东莞市教育局
2020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