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园区、镇(街)教育管理中心,市直属学校: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为进一步降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传播风险,现就加强学校食堂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食堂环境卫生管理
强化食堂加工过程操作规范,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落实食品加工、贮存、供餐环节各项要求,确保食品烧熟煮透、卫生可靠。强化食堂清洁消毒工作,保持食堂空气流通,定期对食堂空调过滤设备以及餐厅地面、电梯空间等进行清洁,打造良好的食堂卫生环境。
二、防控食堂集体聚餐风险
学校食堂要根据实际情况,灵活采用分批就餐、分散就餐等弹性就餐方式,最大限度减少集体聚餐,切实避免食堂人员聚集可能引起的交叉感染风险。
三、加强食堂工作人员健康监测
落实食堂工作人员每天健康晨检制度,一旦发现工作人员有发热、感冒、咳嗽、呼吸道感染等疑似症状,应立即停止工作,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对曾前往或途经疫情发生地的工作人员应劝其实施自我隔离,隔离期观察无异常后方能上岗。对于从湖北地区节后回流的食堂工作人员,可优先安排年休假延迟上班时间,上岗前进行必要测温检查,切实避免发热人员上岗。
四、保障食堂食品来源安全
加强食材采购管理,严格做好进货登记、食材查验、索证索票等工作,所有食材必须取得检验检疫合格证明,不得采购、烹制、销售来历不明的野生动物、活体动物和其他食品,严格守好食品安全底线。
东莞市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东莞市教育局代章)
2020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