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园区、镇(街道)教育管理中心、市直属学校:
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推进中小学校集团化办学实施方案>的通知》(东府办〔2018〕46号)精神,我局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开展实地考察,经局务会审定,并公示无异议,确定了2020-2021学年度中小学校教育集团补充名单,现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新建教育集团要按照我市集团化办学文件要求,结合教育集团实际,建立议事制度,组建教育集团理事会,认真组织研制教育集团章程和教育集团三年实施方案。教育集团章程应包括总则、宗旨与任务、成员权利和义务、组织机构及其运作等内容,教育集团三年实施方案应包括工作目标、重点、措施、步骤、保障机制等内容。请教育集团龙头学校于2021年1月11日前,将教育集团理事会名单、章程和三年实施方案的Word版及加盖公章的PDF版发送至ypzx@dg.gov.cn邮箱。
附件:2020-2021学年度中小学校教育集团补充名单.doc
东莞市教育局
2020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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