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园区、镇(街)教育管理中心,各中学:
现将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公布广东省2020年高职院校五年一贯制单独招生考试全省统考录取最低分数线的通知》(粤招〔2020〕8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迅速通知有关考生。
附件:2020粤招【2020】8号《关于公布广东省2020年高职院校五年一贯制全省统考录取最低分数线的通知》.pdf
东莞市教育局
2020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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