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石碣碣识学校:
送来《关于东莞市石碣碣识学校变更法定代表人备案的申请报告》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1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对东莞市石碣碣识学校法定代表人由“刘志钊”变更为“潘旦”予以备案。
东莞市教育局
2022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