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园区、镇(街)教育管理中心:
按照《关于印发〈东莞市“广东省规范化幼儿园”认定和督导验收办法〉的通知》(东教督〔2013〕5号)要求,经园区、镇(街)验收,市抽查核准,同意东莞市石龙珑汇幼儿园有限公司等27所幼儿园认定为东莞市“广东省规范化幼儿园”(名单详见附件)。
各园区、镇(街)教育主管部门要加强“广东省规范化幼儿园”管理,不断提高幼儿园办园质量和规范化水平。要继续引导其他幼儿园对照规范化要求,改进幼儿园管理工作,提升管理水平,做好“广东省规范化幼儿园”的督导验收工作,提升辖区内规范化幼儿园的覆盖率,促进我市学前教育的发展。
附件:东莞市2021年“广东省规范化幼儿园”名单
东莞市教育局
2021年7月9日
附件:东莞市2021年“广东省规范化幼儿园”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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