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 我市中职学校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调整为具有我市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一、二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指低保家庭学生、孤残学生、本人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的学生、家庭遭受重大灾害或变故的学生。
◆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 国家助学金补助标准是每生每年1500元。 ◆国家助学金的申请 学生填写《东莞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免学费申请审批表》,在开学一周内向就读学校提出免学费申请,并递交证明材料。 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户口本及有效的低保证、残疾证、医院出具的重大疾病证明或居委会出具的证明等有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