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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900007330133E/2020-00445 分类:
发布机构: 东莞市教育局 成文日期: 2020-10-22
名称: 转发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广东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0-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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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广东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0-22  浏览次数:-

各园区、镇(街道)教育管理中心,各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

  现将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粤招〔2020〕12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报名时间

  2021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时间为:2020年11月1日~10日,其中考生网上报名时间:11月1日~6日,确认时间:11月6日~10日。

  拟参加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录取)的以下类型考生须按上述时间报名:

  1.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夏季高考)考生;

  2.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简称“3+证书”考试)考生;

  3.高职院校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成绩录取(简称依学考成绩录取)的考生;

  4.高等学校单独组织考试(含免试)及单独录取的保送生、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高水平运动队(单招)、职教师资、残障(单招)、消防救援(单招)等类型考生;

  5.报考高职院校自主招生(简称高职自主招生)及中高职衔接三二分段转段(简称高职三二分段)的考生。

  6.高职院校五年一贯制录取并于2021年进入高职阶段学习(简称五年一贯制)的学生。

  二、报名条件和报考地点

  考生报名条件和报考地点按《关于广东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有关事项的通知》(粤招〔2020〕11号)执行。

  广东省户籍和随迁子女应届毕业生在学籍所在学校报考。经市招考办同意,本市户籍考生也可在户籍所在镇街报名点学校报考,随迁子女考生也可以在父母办理居住证镇街报名点学校报考,不得在其他地市借考。

  本市户籍往届毕业生在户籍所在镇街报名点学校报考,随迁子女考生往届毕业生在原高中毕业学校报考。经市招考办同意,广东省户籍往届毕业生也可在原高中毕业学校报考,随迁子女往届毕业生也可以在父母办理居住证镇街报名点学校报考,不得在其他地市借考。符合我省高考报名条件的往届生也可在复读学校报名。

  本市户籍同等学力考生在户籍所在镇街报名点学校报考,不得在其他地市借考。退役士兵统一安排在东莞职业技术学院报名。

  接受社会考生报名学校具体安排详见附件2。各学校不能无故拒绝符合条件的考生报考。考生所在学校不是报名点的,由市招考办指定报名点学校给考生报名(具体安排另行通知)。非报名点学校要与报名点学校加强沟通协调,按要求做好高考报名各项考务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做好普通高考报名政策的宣传解读工作。2021年我省将开始实施新的高考综合改革方案。我省对2021年高考报名条件、报考地点、资格审核、信息录入等方面工作作了进一步明确和完善。各教育管理中心、各学校有关人员要认真学习和掌握高考报名政策,特别是完善后的政策规定。要加大宣传力度,把高考报名政策和要求及时告知考生,做好政策解读和报名引导工作。

  (二)做好普通高考报名的组织工作。各学校要提前准备好报名所需设备,认真做好报名所需设备的调试、维护工作,确保报名设备正常运转,网络畅通。要做好报名工作人员的培训,特别是高考报名政策和具体操作的培训,各学校要培训到位,使每一名工作人员熟悉政策和做法,按章操作。要使用五合一指纹采集终端进行派号,使用指纹设备采集指纹信息,使用省教育考试院官微小程序采集考生相片,指导考生在报名期间按系统指引录入本人的基本信息(含报考信息、联系方式、个人简历、家庭情况等),上传身份证、户口簿等身份证明材料,采集和上传相片,并交纳报考费。在我市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报名时已经采集了指纹的考生可以不用重复采集。要提醒并指导考生认真校对报名信息,同时派专人负责考生数据的采集和校对,特别是考生个人信息、户籍地、报考科目等重要信息,保证考生基本信息的准确、完整。要按照报名工作流程,组织考生按时完成报考手续,要密切留意报名进度,特别留意检查是否有已预报名未确认的考生,确保符合条件的考生都顺利完成高考报名。

  (三)做好报名资格的审查工作。各学校要严格按照报名工作要求,指定专人负责,认真做好各类考生的资格审查工作。要重点加强对随迁子女考生、外省户籍迁入我省考生及其他非本市户籍、学籍考生的资格审查工作,防止考生利用虚假材料报名,确保每一名考生都符合报考条件。具体审核要求和操作另行通知。各学校要认真审核考生的户籍、学籍(学历)和实际就读情况,外省户籍迁入我省的应届毕业生《学籍户籍审核表》学籍和实际就读情况审核结果由校长签名确认,凡不符合我省高考报名条件的一律不予报名确认。

  (四)做好考生报考的服务工作。各学校要通知每一名符合条件考生按时办理报考手续,尤其是符合条件的社会考生、学籍在本校但学生在外培训的考生。要针对各类考生报考和资格审核制定明晰的操作指引,通知考生提前准备报名有关材料,集中统一办理报名手续。要按要求做好照顾加分考生的加分申报工作,做好残疾考生的信息录入和申请合理便利等工作。要积极为考生释疑解惑,妥善处理考生的合理诉求,及时化解矛盾,确保报名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附件1:关于做好广东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东莞市2021年接受社会考生报名安排表.docx



东莞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