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直属公办学校设施设备购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结合各学校负担能力以及申报项目的必要性、实效性,现拟定2021年市直属公办学校设施设备购置专项资金分配方案,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 2021年7月9 日至7月15 日。
公示期间,若对分配方案有异议,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向受理部门反映。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必须客观、真实,凡是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以及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将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东莞市教育装备中心;
联系人:莫耀华、周昭权; 联系电话:22262364;
联系地址:东莞市城区育兴路;邮政编码:523106。
附件.2021年市直属公办学校设施设备专项资金分配方案.xlsx
东莞市教育局
2021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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