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教育部“基于教学改革、融合信息技术的新型教与学模式”实验区建设,用好2021年广东省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资金中的实验区建设专用款项,经研究制定用款方案,现将用款方案公示,公示期自发文之日起7个工作日,如有疑问、意见和建议,联系王征老师(办公电话:23126183)
东莞市教育局
2021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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