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教育部等五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的意见>的通知》(教财〔2020〕5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收费账户备案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局备案的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收费账户情况公示如下,见附件。
附件:1.东莞市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收费账户备案公示表(市教育局备案部分).xlsx
2.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备案部分(详情请点击:公示网址)
3.东莞市水乡产业发展局备案部分(详情请点击:公示网址)
东莞市教育局
2022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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