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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教育局2011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
  • 2011-09-28 07:57:55
  •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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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教育局2011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

 

一、单位概述

东莞市教育局主要职能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定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教育体制改革的思路和措施以及教育发展的方向、重点、结构、速度,并协调指导实施。

(二)负责拟定全市教育经费筹措和管理、教育收费的办法规定;监督镇街教育经费投入、学校经费使用和学校收费执行情况;指导学校的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和勤工俭学工作;对市级教育专项经费和市属学校的经费进行管理和监督;负责全市教育统计工作。

(三)综合管理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民族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工作;负责教育评估;对教育质量进行检查;指导办学体制、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指导各类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工作;协助市政府对我市高校进行统筹管理。

(四)监督、检查各镇街各学校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负责督政督学工作,督导、检查镇街政府及办学单位履行教育职责和巩固提高两基、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工作;督导评估中等和中等以下学校的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

(五)规划和协调教育科研工作;协调和指导学校开展教学研究和改革;指导选用教材和教学参考资料;协调规划、管理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建设工作;指导教育信息化工程的实施;指导教育管理信息、统计工作。

(六)负责民办成人教育机构、民办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民办中小学、幼儿园的审批和管理工作。

(七)规划并负责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及国防教育工作。

(八)参与高等院校招生录取工作;负责全市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电视大学的招生计划制定和招生录取工作。

(九)统筹、组织和指导全市干部职工、农民的学历教育、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继续教育等成人教育工作。

(十)主管全市的教师工作;指导实施各级各类教师资格制度;规划并指导各类学校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工作。

(十一)指导基层工会工作,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推进学校民主建设。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对外教育交流与合作工作;协调、指导各种教育社团组织工作。

(十三)规划、指导推广普通话和文字规范工作。

(十四)承办市人民政府和上级教育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情况

东莞市教育局内设12个科室和市纪委派驻教育局纪检组,共有编制数77人,其中财政供养的编内实有在职人员67人,后勤服务人员5人;另外,有离退休人员56人,聘用人员4人。

 

三、预算收支情况

2011年预算总收入24994.78万元(包括中考、高考、自学考试、成人高考等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共1543.78万元),总支出24994.78万元,包括基本支出(人员和公用经费)2202.77万元,一般项目经费支出15396.44万元,基本建设支出7395.57万元。

 

四、经费支出标准

在职人员公用经费执行标准3.7万元/人·年,聘用人员公用经费执行标准0.71万元/人·年。

 

五、项目支出安排情况

(一)支出总表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合计

24994.78

 

基本支出

2202.77

2050101

行政运行

2202.77

 

一般项目支出

15396.44

20501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404.05

2050199

其他教育管理事务

514.43

2050203

初中教育

579.50

2050204

高中教育

893.47

2050205

高等教育

9.92

2050299

其他普通教育支出

3343.01

2050304

职业高中教育

9122.32

2050402

成人中等教育

14.00

2050403

成人高等教育

168.00

2050499

其他成人教育支出

237.35

2050801

教师进修

110.39

 

基本建设支出

7395.57

注:上表按《201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编制,细分到“项”。

 

(二)支出总表说明

上表反映东莞市教育局2011年部门预算中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制,分为基本支出、一般项目支出和基本建设支出,其中:

基本支出包括: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的工资津贴,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维修费、差旅费等公用经费支出。

一般项目支出包括: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其他教育管理事务等十一项支出。其中: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主要用于:租用办公场所及其物业管理费用、专项会议等支出。

其他教育管理事务支出主要用于:推进“三名工程”、落实省“千校扶千校”行动、招聘公办教师统一考试、赴山区支教人员的生活补贴,以及教育科研、心理健康教育促进工程及生命教育、学科网站建设与维护、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全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水平考试、教师资格认定等专项支出。

初中教育支出主要用于:体育电子计量设备租用和购置经费、中考考试及录取等支出。

高中教育支出主要用于:普通高考考试、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全市普通高中教育和教学奖励经费、高中学科竞赛等支出。

高等教育支出主要用于研究生考试支出。

其他普通教育支出主要用于:免费义务教育补助、扶持和奖励民办学校、普通中小学课程改革实验业务学习和研究指导、组织和举办市中小学生各类体艺比赛、全市中小学安全教育活动、新评定等级学校奖金、市学科带头人津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培训等支出。

职业高中教育支出主要用于:中职学校学生国家助学金、向民办中职学校购买学位、农村家庭困难及涉农专业学生免学费补助、中职学校设备购置、中职教育质量奖、全市中职学校学生教师技能竞赛、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考试等支出。

成人中等教育支出主要用于:普通和成人中专招生考试及录取等支出。

成人高等教育支出主要用于成人高考考试支出。

其他成人教育支出主要用于自学考试支出。

教师进修支出主要用于:保育员培训、普通话测试、非师范毕业教师补修教育学和心理学等支出。

基本建设支出包括: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市直属学校校安工程加固补强经费等支出。

 

                                东莞市教育局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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