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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教育局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工作报告
  • 2020-03-24 23:13:27
  •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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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

  根据《 关于报送2019年度法治建设情况和2020年工作计划的通知》(东法制办〔2019〕47号)要求,现将我局2019年度法治建设情况和2020年工作计划汇报如下:

  一、法治建设的基本情况

  (一)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公共服务

  1.做好功能区事权下放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功能区统筹事权划分的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东府〔2019〕34号)、《关于做好市级事权下放有关工作的函》(东政数函〔2019〕101号)的要求,我局2019年5月与松山湖功能区和水乡功能区分别签订了行政委托协议,把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置审批的5个审批事权下放给功能区,并明确下放事权和功能区的权责;制定运行流程,指导功能区做好承接,规范操作。

  2.做好功能区事权的梳理、公布。及时梳理功能区各事权涉及的审批依据、申请条件、申报要求材料、办理程序等。形成程序最简、时限最短、效率最高的工作模式,最大限度发挥各下放事权实施主体的积极作用,减少办事环节,提高服务效率,满足办事群众的需求。同时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增强办事透明度,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

  3.优化群众办事服务。根据市的统一部署,积极推行“一门式、一网式”政务服务模式,简化优化办理流程,全面清理和取消不必要的证明材料,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完善网上办事大厅建设,逐步增加网办事项,实现网办事项的全流程在线办理,切实减少申请人到现场办理的次数。我局已有26项行政许可事项了网上办事全流程办理。

  (二)完善制度建设,提升工作规范化水平

  1.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按照省、市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要求,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落实公开征求意见、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规定载体公布、解读材料与规范性文件“三同步”、电子备案等工作要求。2019年,我局共制定规范性文件8份。

  2.落实规范性文件动态化管理。对发布在教育局门户网和市信息公开平台上的已废止或失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标注,并对先行规范性文件进行动态跟踪标注。

  (三)完善行政决策程序,规范决策行为

  1. 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定《东莞市教育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调研、咨询论证、风险评估、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结果公布等程序。我局今年的重大行政决策《东莞市教育局 东莞市财政局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民办学位补贴实施办法》,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执行,同时,落实了重大决策终身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

  2. 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我局聘请律师事务所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制定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处理法律事务和推进依法行政方面的作用,落实法律顾问事前咨询、事中审核、事后监督作用,工作中所涉及的合同签署都经法律顾问审核,严格规范行政行为和积极防范法律风险。

  (四)规范行政执法,推进执法制度化、规范化

  1. 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和案卷制作。一是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组织有关人员参加行政执法培训和考试,申领行政执法证,确保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规范开展民办学校年检、后勤专项检查等执法检查工作,结果及时向社会或被检查或申报对象公布。二是严格对照《广东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对全局行政执法案卷进行查漏补缺、纠正错误。加强对镇街行政执法案卷制作的指导,促进教育系统行政执法水平不断提升。

  2.积极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动态更新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人员名录库》。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活动,2019年,参与开展了4场“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活动,分别是2019年秋季学校食堂检查、2019年秋季教育收费检查(市属学校收费)、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民办小学类民办非企业单位抽查。二是完善省行政执法公示平台信息和双公示平台信息。通过统一公示平台,强化事前公开、规范事中公示、加强事后公开,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通过规范文字记录、推行音像记录、严格记录归档,全面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通过明确审核机构、明确审核范围、明确审核内容、明确审核责任,全面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五)推进政务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1.积极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时公布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及时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信息公开内容。按时公开教育系统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情况。指导、监督各级各类学校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聘请第三方公司对全市公办中小学的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检查督导。

  2.加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严格按照法定时限答复,加强答复内容的针对性,并依途径告知法律救济渠道。今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案件12宗。

  3.大力推进政策解读工作。我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或政策性文件,相应的解读材料都是第一时间放到本局门户网站和“东莞慧教育”微信公众号上,便于群众查阅。对于社会关注度高、影响广泛的重要教育政策,我局通过报刊、电视台、电台、新闻发布会、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政策指导会、现场答疑会等途径进行解读,扩大信息的影响力和覆盖面,及时传递权威信息,回应社会关切。

  (六)强化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规范权力运行

  1.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司法的监督。及时研究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召开“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交流会”,加强与代表和委员面对面交流,着力解决建议和提案所提问题,严把建议、提案答复质量关。自觉接受司法监督,积极回应司法建议。今年,由我局办理的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共61件。

  2.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建立投诉举报登记制度,畅通举报箱、电子信箱、热线电话等监督渠道,方便群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依法及时调查处理违法行政行为。

  (七)提高工作人员法治思维,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1.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制定《东莞市教育局领导干部学法计划》,明确学法方式和主要内容,通过局务会议学法、专题讲座、培训会、自学等方式学法,不断提高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

  2.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严格依法办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依法配合法院审判工作,按规定出庭应诉、答辩,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制度,自觉执行行政复议决定和司法判决。今年,我局行政复议案件2宗,行政诉讼案件6宗。

  3.加强对局工作人员的法治培训和学习。结合业务工作开展多形式法治教育培训,法治教育与各类培训相融合,提高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将法治教育融入局中心组扩大学习会、干部培训等工作。积极选派干部参加省、市有关专项法律法规培训,坚持将法治政府建设的新理念新要求及时普及到每个工作人员。组织年度学法用法考试,实现对局机关、直属单位职工全覆盖,以考促学,深度普法。

  二、存在问题

  (一)相关制度有待完善。重大决策终身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有待完善;“双随机、一公开”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和落实。

  (二)行政执法有待规范。简政强镇工作后续监管有待加强,镇街执法人员业务水平有待提升。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提升我局法治建设工作水平,2020年计划重点推进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落实“六统一”工作要求。

  二是完善重大行政决策调研、咨询论证、风险评估、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结果公布等程序,强化风险评估和专家咨询论证工作,拓宽公众参与的载体和渠道。

  三是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执法全过程记录和行政执法公示等要求,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加强镇街行政执法业务指导。

  四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推进信息公开更新和重点工作落实,依法办理信息公开申请,加强领导带头解读政策工作。

  五是加强依法行政组织保障和机制落实。加大领导干部学法力度,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把普法工作纳入教育工作总体布局。

东莞市教育局

2019年12月2日

  (联系人:政策法规和民办学校管理科 黄翔,联系电话:2833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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