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司法局的指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东莞市法治政府建设规划(2016-2020年)》等文件精神,深入推进教育依法行政建设,助力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努力为我市率先基本建成法治政府做出应有贡献。现将我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全面履行行政管理职能。
一是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根据省委《关于深化乡镇街道体制改革完善基层治理体系的意见》和“放管服”简政放权改革的要求,今年,我局把涉及教育行政处罚的14个事项纳入到《调整由镇街以其名义行使的县级行政职权目录(第一批)》中,授权镇街行使该14个事项的职能。二是开展证明事项清理工作。今年我局取消了8个证明事项,不再要求办事人提供,也不再开具相关证明,减少群众跑腿、减轻群众负担,优化服务质量。同时,我局及时更新了对外办事指南。三是落实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编制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建立规范的审批流程。推进网上办事大厅,实现了“一门式,一网式”审批服务模式。我局已将29项行政许可事项、2项行政给付和9项公共服务事项纳入广东政务服务网上办事大厅,网上全流程办理率、网上办结率均达到100%。
二、提高规范性文件管理水平。
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广东省办公厅《广东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和《东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工作要求,强化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工作,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的规范化和合法化。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落实公开征求意见、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规定载体公布、解读材料与规范性文件“三同步”、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工作要求。所有规范性文件必须经过局务会议讨论通过才能报送司法局审核,进一步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2020年,我局制定出台部门规范性文件2份,代拟市政府规范性文件3份。二是开展民法典涉及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民法典涉及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局开展了民法典涉及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重点清理与民法典的精神、原则和规定不一致的规定。
三、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向社会公布。我局制定并公布了《东莞市教育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东莞市教育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和听证事项目录》。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我局所有重大行政决策,都经局务会议讨论、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法律顾问出法律意见、风险评估、向社会征求意见等程序,确保决策的科学性、程序的正当性,过程的公开性。
四、全面推行“三项制度”。
一是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强化程序、证据意识,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履行法定程序,在现场检查、调查取证、举行听证、留置送达等容易引发争议的行政执法环节,做好收集、固定证据工作。修订教育局行政执法操作流程及文书范本。加强对镇街教育领域执法队伍业务指导,5月31日举办了一场全市教育系统行政执法培训班;开展全市教育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对33个镇街(园区)行政执法案卷进行了抽查。二是积极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加强行政监管。结合年度重点工作,制定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完善“一单两库”,动态调整本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开展部门联合监管,今年我局通过市“双随机、一公开”平台发起组织“校车安全检查”项目, 参与其他部门开展的联合抽查5次。对外公示检查结果,将每次抽查检查结果发布到教育局官方网站,进行公开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同时,推进抽查结果和社会信用体系衔接,将每次随机抽查发现的违法行为纳入企业信用记录,录入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信用监管效应。
五、强力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一是积极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时公布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及时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信息公开内容。按时公开教育系统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情况。指导、监督各级各类学校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聘请第三方公司对全市公办中小学的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检查督导。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工作。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严格按照法定时限答复,加强答复内容的针对性,并依法告知法律救济渠道。2020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案件23宗。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是预防和依法化解纠纷。贯彻落实《广东省信访条例》,规范信访工作程序,建立信访台账。参加“民生热线”广东省教育厅专场直播和市阳光热线直播等各级在线接访活动,积极回应教育热点难点问题。二是加强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诉工作。严格依法办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依法配合法院审判工作,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自觉执行行政复议决定和司法判决。2020年,我局共有诉讼案件4宗,人事仲裁案件2宗。
七、提高领导干部法治素养。
一是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建立并完善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和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把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结合工作实际,细化学习要求,每年制定《东莞市教育局领导干部学法计划》,明确学法方式和主要内容,通过局务会议学法、专题讲座、培训会、自学等方式学法,不断提高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每年举办一期以上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和两期以上领导班子法治专题讲座。二是抓好局干部学法。结合业务工作开展多形式法治教育培训,法治教育与各类培训相融合,提高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将法治教育融入局中心组扩大学习会、干部培训等工作。积极选派干部参加省、市有关专项法律法规培训,坚持将法治政府建设的新理念新要求及时普及到每个工作人员。按照年度普法工作计划,每年组织学法用法考试。三是加强依法治校工作。将法治培训列为校长和教职工全员培训的重要内容,明确法治培训在入职培训、岗位培训中的内容,增强教职工法治观念,树立依法治校、依法执教的意识。实施法治教育教师专业素质提升计划。开展法治创建活动。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培育法治创建示范单位。深入开展依法治校创建工作。制定《东莞市关于全面开展依法治校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在全市各中小学大力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工作,把强化党建工作、德育为先、依法治理作为重要指标,择优推荐省依法治校示范校。
东莞市教育局
2021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