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评价改革工作有关安排,2023年9月底,东莞市教育局面向全市征集第二批教育评价改革典型案例。经各镇街和直属单位遴选推荐,组织专家评审和集中评议,评选确定东莞市第二批教育评价改革典型案例(见附件),现予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2日至2024年1月8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须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写明联系方式。反映情况的书面意见及反映事项证明材料请于2024年1月8日24时前通过信函邮寄送达,或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电子邮箱,逾期及匿名反映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769-23126020;
电子邮箱:ypzxjypgjcs03@dg.gov.cn;
邮寄地址:东莞市东城街道八一路1号机关二院市教育局6号楼402室。
东莞市教育局
2024年1月2日
附件1
东莞市第二批教育评价改革典型案例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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