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园区、镇(街)教育管理中心,残联,市直属学校:
根据《广东省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7—2020年)》《广东省促进特殊教育公平融合发展行动方案》《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建立广东省特殊教育资源中心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健全我市特殊教育事业专业支撑体系,整合特殊教育资源,加快推进我市特殊教育发展,经研究,决定成立东莞市特殊教育指导中心(简称“指导中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东莞市特殊教育指导中心
主 任:廖健华(东莞启智学校校长)
副主任:尹润枝(东莞市康复实验学校校长)
方 玮(市教育局基信科四级主任科员)
刘 艳(市教育局教研室特教教研员)
东莞市特殊教育指导中心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东莞启智学校,刘太祥兼任办公室主任;同时成立指导中心巡回指导教师
团队,成员由东莞启智学校、东莞市康复实验学校、东莞市残疾人康复中心、东莞市特殊幼儿中心、东莞玉兰实验幼儿园和镇(街)资源教师等相关人员组成。
二、指导中心工作职责
(一)提供决策咨询和建议。按照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工作部署,积极参与特殊教育政策的调研论证,为推进特殊教育改革发展提供决策咨询和建议。
(二)开展教育诊断与评估。对适龄残疾少年儿童的身体状况、接受教育的能力和适应学校学习生活的能力进行初步筛查和评估,提出初步教育安置建议。有争议的报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裁定。
(三)实施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指导。做好随班就读、送教上门和资源教室等工作巡回指导和督查;指导普通学校制订随班就读学生个别化教育方案,定期开展随班就读质量监测与评估;根据残疾少年儿童实际情况,指导制定适宜的送教方案和康复方案,开展医教、康教结合工作。
(四)进行教育研究与培训。开展特殊教育教学研究,为普通学校提供专业支持,提高教师实施特殊教育能力;开展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教师、送教上门教师、资源教师、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康复治疗师培训以及管理人员培训,加强对特殊教育骨干教师队伍的培养。
(五)做好特教班的实践研究。积极发挥特殊教育学校的专业和引领作用,协调特殊教育学校和对口普通学校开展特教班(融合班)的办班试验,探索轻度残疾儿童随班就读多元化教育安置模式的新方法、新途径。
(六)做好特殊教育信息管理。指导普通学校建立健全残疾学生个别化教育档案,规范档案管理,定期开展检查;搜集整理本地区特殊教育信息资源,为学校、家长、学生提供辅导、咨询、远程教育等专业支持。
三、人员配置
指导中心工作人员实行专兼职相结合的办法。专职人员所需编制在东莞启智学校内部调剂解决,兼职人员由指导中心根据工作需要聘用。
四、经费保障
市教育局为特殊教育指导中心提供必要的专项资金支持,专项划拨到东莞启智学校账户,专款专用。
五、有关要求
(一)撤销东莞市随班就读工作指导中心,其工作职能归口东莞市特殊教育指导中心进行管理。
(二)指导中心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在教育、残联、卫生行政部门、特殊教育指导中心和承担随班就读的普通学校之间形成合作联动的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我市特殊教育工作水平。
(三)建立常态工作机制,指导中心要根据工作需要召开工作例会,组织教学研讨和观摩活动,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全市特殊教育工作会议,适时制定工作计划,做好工作总结。
(四)总结特殊教育发展经验,深入研究一线教育实践问题,形成系统性专业支持框架,进一步提升我市特殊教育工作整体水平。
东莞市教育局 东莞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1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