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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相关事宜的温馨提示
  • 2021-06-23 14:19:10
  •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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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鉴于我市疫情的影响,现就2021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相关注意事项提示如下:

  1.暂停教师资格认定第二阶段现场确认审核工作,现场确认审核时间另行通知。

  2.尚未前往我市指定医院体检的申请人,可在我市疫情平稳后,再前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证明半年内有效,已体检的申请人无需重复体检。

  3.2021年第一阶段4月份已获得认定合格结论的申请人,领证时间等待各镇街通知。

  疫情期间,请申请人密切关注“东莞慧教育”微信公众号或“东莞市教育局”官网“教师管理”栏目。



东莞市教育局

                          2021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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