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教育部“基于教学改革、融合信息技术的新型教与学模式”实验区建设,用好2021年广东省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资金中的实验区建设专用款项,经研究制定用款方案,现将用款方案公示,公示期自发文之日起7个工作日,如有疑问、意见和建议,联系王征老师(办公电话:0769-23126183)。
附件:1.项目用款方案
2.项目任务清单
3.项目任务绩效目标表
东莞市教育局
2021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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