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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广东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组织责任督学进行“五项管理”督导的通知
  • 2021-05-24 10:26:14
  •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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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园区、镇(街)教育管理中心、各直属学校:

  现将广东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组织责任督学进行“五项管理”督导的通知》转发给你们,“五项管理”是教育部督导局今年的重点督导项目,请各园区、镇(街)、各直属学校务必高度重视,按照文件的要求组织责任督学尽快落实。

  请各责任督学通过教育督导平台及时反馈督导情况,请各园区、镇(街)于6月5日和10月30日前,分别向我室报送情况(省文件的附件2、附件3)。

  联系人:徐汉明,邓慕诗,联系电话:23126011,邮箱地址:dgdds@dg.gov.cn。教育督导平台技术支持:凌晨。


  附件:【特急】广东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组织责任督学进行“五项管理”督导的通知-20210521.pdf


东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21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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