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园区、镇(街道)教育管理中心、市直属学校: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转发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的通知》(粤府教督函〔2021〕25号),国家将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开展满意度调查,需要各地配合进行调查办法和二维码信息的发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园区、镇(街道)教育管理中心在10月15日前迅速将满意度调查办法和二维码信息(见下图)发布在园区、镇(街道)教育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并要求辖区各中小学及时将此满意度调查办法和二维码信息发布在学校官网及微信公众号,协助国家顺利完成调查。
二、请各直属学校及时将此满意度调查办法和二维码信息发布在学校官网及微信公众号,协助国家顺利完成调查。
三、各园区、镇(街道)教育管理中心和各中小学在官网上的公布要采取“飘窗”等形式放在首页,公布内容保留到2021年10月20日。
附件:2021年对省政府履职评价满意度调查(发布用图片原稿).pptx
东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21年10月13日
相关稿件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