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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省公安厅 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广东省2021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
  • 2021-06-29 15:08:11
  •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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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普通高中:

  现将省公安厅、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广东省2021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粤公通字〔2021〕87号)转发给你们,请及时将文件精神通知考生,并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及相关考务工作。


  附件:关于做好广东省2021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pdf



东莞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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