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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
现将省教育考试院《关于2022年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粤考院函〔2021〕112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学校及时将文件精神通知考生,并根据通知精神安排好教学工作,做好各项考务组织工作。
从2022年起,每年的第二次高中学考考试时间由原来的6月份改期至7月份,该次考试的成绩将不能作为年夏季高考的招生录取使用,各学校须做好宣传工作,提醒考生尤其是尚未取得高中学考规定科目考试成绩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及时备考、报考,以免影响普通高考招生录取。
附件:关于2022年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pdf
东莞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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