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业务工作 > 教育招生考试:普通高考
各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
现将《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职院校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粤教考函〔2021〕25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参加依学考成绩招生录取的考生要先参加普通高考报名,同时在高考报名结束后,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报名,报考语文、数学、英语三门科目,体育、艺术考生还要参加术科统考。各学校要做好政策的宣传工作,通过各种形式将文件精神告知考生,按要求做好报名、考试、填报志愿、招生录取等各项考务工作。
附件: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职院校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粤教考函〔2021〕25号).pdf
东莞市教育局
2021年11月4日
相关稿件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