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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
现将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公布广东省2022年普通高校春季高考招生录取最低分数线的通知》(粤招〔2022〕1号)转发给你们。请迅速通知到相关考生,做好春季高考志愿填报、招生录取等有关考务组织工作。
附件:(粤招[2022]1号)关于公布广东省2022年普通高校春季高考招生录取最低分数线的通知.pdf
东莞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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