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和《行政许可法》等有关规定,依申请,经审查拟核准下列学校变更举办者和法定代表人,现予以公示。
一、东莞市凤岗南门小学举办者由“邹远文(自然人)”变更为“郑亚龙(自然人)”,法定代表人由“邹远文”变更为“郑亚龙”。
二、东莞市厚街小牛津学校举办者由“杨支珍(自然人)”变更为“广东欧朋教育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由“杨支珍”变更为“章翠兰”。
三、东莞市厚街道明外国语学校举办者由“杨支珍(自然人)”变更为“广东欧朋教育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由“杨支珍”变更为“章翠兰”。
公示时间为2021年3月2日至3月10日,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对上述变更存在异议,可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扫描件)的方式实名反映。我们将对有关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反映人保密。
通信地址:东莞市东城区八一路市机关二号大院市教育局7号楼602室
联系电话:0769-23126132
联系邮箱:jyjfgk@dg.gov.cn
东莞市教育局
2021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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