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园区、镇(街)教育管理中心、市场监督管理分局: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东省针对校外培训机构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粤教督函〔2020〕11号)要求,东莞市教育局、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制定了《东莞市针对校外培训机构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执行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向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管局反映。
附件:东莞市针对校外培训机构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集中整治工作方案.zip
东莞市教育局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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