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侃娇:
送来《关于东莞市清溪华晨外国语学校变更举办者的申请报告》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五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十二条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东莞市清溪华晨外国语学校变更举办者,将举办者“李侃娇”变更为“东莞市辉龙教育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东莞市教育局
2022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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