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伊顿海逸外国语学校:
送来《关于东莞市伊顿海逸外国语学校变更学校名称的申请报告》收悉。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五十五条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东莞市伊顿海逸外国语学校变更学校名称为东莞市海逸外国语学校。
东莞市教育局
2022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