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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援疆教师选派工作的通知
  • 2021-08-10 11:03:10
  •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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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园区、镇(街道)教育管理中心、市直属学校: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和市委组织部通知要求,结合我市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下同)教师队伍实际,现就2021年援疆教师选派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任务及方式

  根据省教育厅2021年“组团式”援疆支教工作的通知和市委组织部《关于省第九批援疆专业技术人才中期轮换的通知》要求,我市2021年需分别选派30名“组团式”援疆教师和5名省第九批援疆专业技术人才赴新疆支教,援疆教师岗位需求详见《2021年援疆教师岗位需求表》(附件1)。根据“平级选派、严格条件、扩大视野、人岗相适、好中选优”的原则,采取自愿报名与学校推荐、公开选派与定向选派相结合的方式,从公办学校中选派在职在编教师。各园区、镇(街)须报送初中学段援疆教师推荐人选不少于1名,市直属初中、高中、中职学校推荐相应学段人选不少于2名,具体选派任务详见《2021年东莞市援疆教师选派任务分工表》(附件2)。

  二、援疆教师要求

  选派援疆教师要求政治可靠、师德高尚、爱岗敬业、业务精良,坚决执行党的民族和宗教政策,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责任感;作风扎实,不怕吃苦,甘于奉献,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在50周岁以下,5年以上教龄、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能力素质弱、扛不起事,作风廉洁有问题,列入法院失信执行人名单的,年龄较大、身体状态不稳定的,坚决不选。支教周期为1年半,期满轮换。

  三、有关要求

  (一)援疆教师的管理及待遇。教师支教期间由支援单位和受援单位共同管理,支教教师要服从受援单位的领导,遵守受援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支教教师维持与派出单位的人事(或劳动)关系,支教期满后一般安排回派出单位工作;支教教师福利待遇按现有国家、省、市政策执行。

  (二)各园区、镇(街)教育管理中心、各中小学校,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出发,广泛宣传动员,落实通知到每一位教师,不得阻拦符合条件的教师报名,根据岗位需求表和任务分工表,切实做好援疆教师的选派推荐工作,完成选派任务,填写好《2021年援疆教师推荐表》(附件3)和《2021年援疆教师选派汇总表》(附件4),于7月29日前将表格可编辑电子版和加盖公章PDF版报送至市教育局人事科指定邮箱。联系人:高伟权、卢彦华,联系电话:23126007/23660987,电子邮箱:jyjrskzc@dg.gov.cn。


  附件:1.2021年援疆教师岗位需求表

                2.2021年东莞市援疆教师选派任务分工表

                3.2021年援疆教师推荐表

                4.2021年援疆教师选派汇总表


  附件下载:附件1-4.doc



莞市教育局  

                             2021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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