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园区、镇(街)教育管理中心,市直属学校:
现将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省级以上人才计划配套服务资格确认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做好相关工作。各单位要依据《东莞市省级以上人才计划配套服务实施办法》(东府办〔2021〕54号),严格审核申请人是否具备配套服务对象资格条件和基本条件,于每年1月10日、4月10日、7月10日和10月10日前将连同《东莞市省级以上人才计划配套服务资格确认申请汇总表》和所有申请人申报材料报送至我局人事科,镇街(园区)属学校由镇街(园区)教育管理中心汇总后报送,市直属学校直接报送,所有材料不能通过网上传播,通过光盘和纸质文件线下传递。我局受理审核汇总后按规定每季度报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理确认。
联系人:卢彦华、高伟权,联系电话:23126007、23660987。
附件:关于做好省级以上人才计划配套服务资格确认工作的通知.rar
东莞市教育局
2022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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