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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园区、镇街教育管理中心,市直属学校:
现将《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文明祭扫、绿色清明”专题教育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学校根据文件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最大限度减少疫情传播风险。
附件: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文明祭扫、绿色清明”专题教育的通知.pdf
东莞市教育局
2022年4月2日